名称 | 头孢呋辛酯胶囊 |
英文名称 | Cefuroxime Axetil Capsules |
共收录10条批号 .
批准文号 | 厂家 | 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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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123130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1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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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113057 | 海南日中天制药有限公司 |
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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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113058 | 海南日中天制药有限公司 |
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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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19990252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201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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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30889 |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
201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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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19990251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201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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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41123 | 深圳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201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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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00401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201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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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50057 | 上海华氏制药有限公司天平制药厂 |
200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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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133100 | 浙江瑞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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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成人 一般 一日0.5g;下呼吸道感染患者:一日1g;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患者:一日0.25g。均分2次服用。单纯性淋球菌尿道炎单剂疗法剂量为1g 。小儿 急性咽炎或急性扁桃体炎:按体重一日20mg/kg,分2次服用,一日不超过0.5g;急性中耳炎、脓疱病:按体重一日30mg/kg,分2次服用,一日不超过1g。
不良反应1.常见腹泻、恶心和呕吐等胃肠反应。2.少见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3.偶见假膜性肠炎、嗜酸粒细胞增多、血胆红素升高、血红蛋白降低、肾功能改变、Coombs试验阳性和一过性肝酶升高。
注意事项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类(cephamycins)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类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如发生轻度假膜性肠炎,停药即可,但对于中、重度假膜性肠炎患者,须对症处理并给予抗艰难梭菌的抗菌药物。5.本品应于餐后服用,以增加吸收,提高血药浓度,并减少胃肠道反应。6.本品应吞服,不可嚼碎。7.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高铁氰化物血糖试验可呈假阴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和抗坏血酸氧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 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头孢呋辛酯 | CEFUROXIME AXETIL | (6R,7R)-7-[2-呋喃基(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氨基甲酰氧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1-乙酰氧基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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