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视角丨村卫生室给患者抽血,其它检验机构来取血样做化验并出具报告单是否合法?
现在去医院看病,或者去体检
抽血是很重要的环节
为什么要抽血呢?
因为血液检验
是了解身体状况的重要的方法
验血可以化验肝功,HIV和是否怀孕等
在医院的化验室里
经常有许多病人在验血
有的从手臂上静脉抽血验肝功能
有的从手指上果血
化验红细胞或白细胞
项目可多啦
总而言之
验血不仅可以帮助诊断疾病
而且还可以帮助医生观察治疗效果
但是,如果村卫生室给患者抽血
却由其它检验机构来取血样做化验
并出具报告单是否合法呢?
对此,石滨老师
根据相关法律依据进行分析
他认为
专家简介
石滨
原卫生部全国医疗服务标准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卫生厅卫生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卫生厅行政执法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医事法学专委会委员、四川省卫生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
专家说,根据相关规定
一、村卫生室没有批准设置检验科,不能开展医学检验工作(注意:采血和检测是医学检验行为的整体动作,不能人为分别认定,如同切开腹壁与切胆囊同是样一个外科手术,不能分别视之);另外村卫生室只能开展基本医疗服务,不能开展专科疾病的诊治,因此不能开展医学检验工作。当然,有些地方近年加强了村卫生室建设,同时配备了具有医学检验执业资格卫技人员,可以设置医学检验科目,开展相适应的医学检验工作。
二,国家鼓励医疗资源共享,鼓励设置独立的医学检验机构,但这些独立的医学检验机构要在异地采血检验,一是必须是合法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是必须经当地卫生局备案同意,才可在异地开展医学检验工作(经同意后即可以委托当地医疗机构采血),否则视为擅自变更执业地点~按无证行医查处。
相关法律依据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
第九条 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
(一)疾病的初步诊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以及康复指导、护理服务;
(二)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服务;
(三)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人的转诊;
(四)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服务。
除为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小伤口处置外,村卫生室原则上不得提供以下服务:
(一)手术、住院和分娩服务;
(二)与其功能不相适应的医疗服务;
(三)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明确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医疗服务。
第十五条 村卫生室登记的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和中医科(民族医学科)。村卫生室原则上不得登记其他诊疗科目。
《原卫生部关于对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24号)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罚: (四)医疗机构未经批准在登记的执业地点以外开展诊疗活动的;
石滨
对了,以上规定,个人诊所同理!
注
本文综合石大爷语录、卫生监督员,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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