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等;中耳炎;鼻窦炎;尿路感染如淋病、肾盂肾炎、膀胱炎;皮肤与皮肤组织感染等;胆道感染等。本品治疗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的疗效与青霉素Ⅴ相似。
名称 | 头孢克洛分散片 |
英文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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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厂家 | 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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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64491 | 上海福达制药有限公司 |
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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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00529 | 广州远东制药有限公司 |
201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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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19990117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1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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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19990042 | 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01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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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100110 | 珠海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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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19991434 | 浙江华立南湖制药有限公司 |
201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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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00316 | 安徽安科恒益药业有限公司 |
201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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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19991433 | 黑龙江肇东华富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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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19991435 | 上海金城药业有限公司 |
201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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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94052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201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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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剂量不超过4g 。小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服用,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剂量不超过1g 。
不良反应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注意事项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 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头孢克洛 | CEFACLOR | (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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