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嗜铬细胞瘤。
名称 | 阿替洛尔片 |
英文名称 | Atenolol Table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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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厂家 | 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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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32022299 | 天子福国际药业(江苏)有限公司 |
201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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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32022297 | 天子福国际药业(江苏)有限公司 |
201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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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32022298 | 天子福国际药业(江苏)有限公司 |
201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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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41022257 | 河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 |
201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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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63435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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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11021112 | 北京益民药业有限公司 |
201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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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11021113 | 北京益民药业有限公司 |
201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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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14022286 | 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 |
20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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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44023252 | 广东三才石岐制药有限公司 |
201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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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13245 | 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1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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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 成人常用量:开始每次6.25~12.5mg,一日两次,按需要及耐受量渐增至50~200mg。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小于15ml/(min.1.73m2)者,每日25mg;15~35ml/(min.1.73m2)者,每日最多50mg。
不良反应在心肌梗死病人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低血压和心动过缓;其他反应可有头晕、四肢冰冷、疲劳、乏力、肠胃不适、精神抑郁、脱发、血小板减少症、牛皮癣样皮肤反应、牛皮癣恶化、皮疹及干眼等。罕见引起敏感病人的心脏传导阻滞。
注意事项本品的临床效应与血药浓度可不完全平行,剂量调节以临床效应为准;肾功能损害时剂量须减少;有心力衰竭症状的患者用本品时,给与洋地黄或利尿药合用,如心力衰竭症状仍存在,应逐渐减量使用;本品的停药过程至少3天,常可达2周,如有撤药症状,如心绞痛发作,则暂时再给药,待稳定后渐停用;与饮食共进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本品可改变因血糖降低而引起的心动过速;患有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的高血压病人慎用;本药可使末梢动脉血循环失调,病人可能对用于治疗过敏反应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无反应。
阿替洛尔 | ATENOLOL | 4-[3-[(1-甲基乙基)氨基-2-羟基]丙氧基]苯乙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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