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 国家卫健委确定六省开启“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哪些护士将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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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全国6个省份作为“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
“互联网+护理服务”主要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的护理服务。
“互联网+护理服务”跟我们现行的“家庭医生”制度非常相识,可以简单理解为网络上所说的“网约护士”。
“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主要影响的对象是护士,有利于提高护士的收入,但并非所有的护士都有资格参与。根据《“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参与“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的护士必须就职于具备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的实体医疗机构,至少具备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能够在全国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查询。
“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方案提出,但尚未完善。网约护士服务,如何确定用药安全?护士外出的交通费、服务费、药品收费如何界定,市场能否自主配置?此外,网约车的“前车之鉴”,“网约护士”人身安全是否有保障?这些成为了大众关注的焦点。
每一项新事物的出现,必须经过时间和实践的检验,相信“互联网+护理服务”也是一样。如果你满足“网约护士”的要求,你愿意做“网约护士”吗?欢迎在下方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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