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实行“证照分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一次办好

淄川卫生计生

11月12日,淄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执法大队召开全体职工专题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对改革事项的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度;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压缩许可时限,对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优化审批服务,提高许可质量,对许可告知承诺内容做好认真说明和解释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开展好卫生现场指导服务工作;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对公共场所申请人承诺事项进行全面覆盖核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

通过实行“证照分离”制度,加快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督制度。强化公共场所经营者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意识,逐步形成多元共治格局,全面提升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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