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位以待、100个岗位火热招聘中,就等你了!
为了进一步提高芦溪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更有效地统筹好基本医疗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兼顾好签约服务数量与履约质量,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现委托萍乡市同源人力资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家庭医生助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家庭医生助理100名,其中医生50名,护理人员5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及专业要求:
⑴报考医生岗位的应聘者,须取得临床、中医、公卫或预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应聘者,学历可放宽至中专文凭。
⑵报考护理岗位的应聘者,须取得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条件:参照《事业单位(公务员)体检办法》规定要求。
4.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⑷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此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18年9月7日在“芦溪县劳动就业服务局”、“萍乡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今日芦溪”及“健康芦溪”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从2018年9月7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18:00时。
2.报名地点:⑴芦溪县市民之家一楼A区18号窗口,咨询电话:0799-6699689 蔡女士;
⑵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栋二楼,咨询电话:0799-6234009 伍先生。
3.报名方式及费用:采用自愿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缴纳报名费50元,填写报名表《芦溪县2018年招聘家庭医生助理报名登记表》和《芦溪县2018年招聘家庭医生助理加分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应提供的材料如下:
⑴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报名表2份;
⑵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2张。
萍乡市同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应聘者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若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有不能应聘的情形,将取消应聘者的报名资格并通知其本人。
(四)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⑴笔试时间、地点:由萍乡市同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⑵笔试内容:
①医生笔试内容:测试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理论知识,侧重内科知识、预防保健、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内容。
②护理人员笔试内容:测试医学临床“三基”训练护士理论知识,侧重基础护理和内科护理等内容。
⑶测试办法:由萍乡市同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聘请相关市外专家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管理,采取闭卷方式对应聘者的理论水平进行测试,笔试总分为100分。
⑷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公布:笔试之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5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由萍乡市同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通知。
2.面试。
⑴面试时间、地点:由萍乡市同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⑵面试办法:由萍乡市同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聘请相关专家组成面试工作组,从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思维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总分为100分。
3.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聘者,可在考试总成绩中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当年通过医师或护士资格考试、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医师或护士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⑴报考医生岗位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教育专业本科学历的加3分,有研究生学历加5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加3分(以中专文凭报考的此项不加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加5分。
⑵报考护理岗位的,具有普通高校医学教育专业专科学历的加2分,本科学历加5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加2分。
4.考试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 加分。
(五)体检和政审考察
⑴按招聘名额1:1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如总分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务员)体检办法标准执行,同时执行本职业岗位的特殊要求。
⑵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由乡(镇)卫计办及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发现有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不能聘用的情况的,取消其受聘资格。
⑶如预录人员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则从预录人员之外,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列顺序,经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依次递补。
五、聘用人员管理与待遇
1.由萍乡市同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照规定和标准,根据各环节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江西省三类县区最低工资标准。
2. 试用合格后与萍乡市同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为期3年的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相关乡镇卫生院。每年由用工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当年考核不合格的,由用工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聘用期间工资待遇为4万元/年(含单位、个人五险一金及劳务费)。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应聘者必须服从分配,若因不服从分配放弃招聘而留出的空缺岗位,则从本次应聘预录人员之外,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列顺序,经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予以聘用依次递补。
3. 聘用者中途因各种原因离职而留出的空缺岗位,由萍乡市同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从当年度应聘笔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依次递补,并经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予以聘用。
4. 本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萍乡市同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萍乡市同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9月7日
来源:芦溪县劳动就业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