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政策解读
一、项目目标
通过免费为0-6岁儿童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提高婴幼儿健康保障水平,使体弱儿及时得到干预,减少健康危险因素,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
二、项目实施机构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三、服务对象
全市 辖区内居住的所有0~6岁儿童。
四、服务内容
(一)新生儿家庭访视: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上传的产妇分娩信息后,于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家庭访视,同时进行产后访视。建立《儿童保健手册》。了解新生儿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及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等。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喂养、发育、防病、预防伤害和口腔保健指导。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市级医疗卫生机构补筛。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等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实行专案管理。
(二)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出生后28~30天,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头围测量、体格检查,对家长进行喂养、发育、防病指导。
(三)婴幼儿健康管理: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应在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偏远地区可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有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建议结合儿童预防接种时间增加随访次数。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行为测听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预防接种。
(四)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应在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集居儿童由辖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托幼机构进行。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预防接种。
(五)健康问题处理:对健康管理中发现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心理行为发育偏异、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诞生牙)、龋齿、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等情况应及时转诊并追踪随访转诊后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