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接盘,现行药品招标管制将废除(二)
来源:遥望
导语:国务院机构改革,医改主导部门重大调整,对于新组建的国家医疗保障局,一位业内资深记者评论道,医疗保障局不是挂靠在某一个部门下,而是一个统筹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的主导机构,可以整体协调支付体系的强势机构。
医保资金高压下,医保付费机制改革将大大加速
有评论认为,“医保局”之所以权力空前之大,主要就是因为目前全国医保的严峻局面——随着老龄化的加速、医保的普及,现在医保资金的压力越来越大。
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也发文提出,在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广普及的过程中,医疗技术进步加速、经济社会发展导致疾病谱变化和人口老龄化,几个方面因素叠加在一起,使得医疗需求和供给进一步膨胀,医疗费用快速上涨,按服务项目付费的弊端日趋明显,保险方和供方之间的冲突开始逐步加剧。
关于过去长期以来医保按服务项目付费,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曾撰文分析,在现有按项目的医保付费机制下,某种程度上虽然能够调动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工作积极性,但很容易发生医生诱导需求和促使医疗机构提供过度医疗的现象。
在按项目付费机制下,只要医院针对医保患者使用医保目录内的品种,理论上就可以纳入医保支付(报销)范围。又由于过去医院有15%的药品加成收益或私下议价返利(2015年之前),销售药品就成为了医院的利润来源。自然,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倾向于多用药、用贵药。
在按服务项目付费的机制下,医患双方均具有选择更多更好的医疗服务的激励,医生由此可以增加收入,患者则会得到更多对其来说廉价的优质服务。
在保留医患双方自主诊疗权的情况下,这种支付模式必然导致严重的过度医疗,医疗保险肯定不敷使用。
现在,定价、采购、支付三合一的医保局成立,并且被国务院赋予其统筹三医联动改革的重任,医保付费机制改革必将加速推进。医保局成立后,医保支付改革将加速。
早在2017年6月28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即“国办发[2017]55号”文件下称《指导意见》),就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到了新的高度,并且提出明确的时间表。
《指导意见》提出了明确的改革目标,要求未来将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并要求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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