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清徐县公安局招聘120名辅警公告
本次招聘由清徐县人才市场负责,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2年),用工单位为清徐县公安局。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辅警120名,其中:男性90名,女性30名。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中专(含高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宪法,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5、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矫正视力4.8及以上,无纹身,身体健康;
6、招聘合格后服从管理、服从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3、曾因违反辅警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辅警的情形。
四、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5日— 2017年11月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清徐县公安局
考务费:笔试一门50元。
报名需携带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3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全部用A4纸,填写好的报名表一份(自行下载)。
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1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地点:清徐县公安局。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A、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并列人员一并进入体能测试。达不到比例的,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60分以上才能进入体能测试。
B、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在清徐醋都网及县政府门口公告栏发布。
体能测试的项目为:男子:4×10往返跑、1000米跑、摸高
女子:4×10往返跑、800米跑、摸高。
C、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参加清徐县第一次公开招聘辅警体检时仅因身高不符合要求而取消聘用资格的考生,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体能测试免试)。
D、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在清徐醋都网及县政府门口公告栏发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主要通过应聘人员回答问题,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该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及相关的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参加清徐县第一次公开招聘辅警体检时仅因身高不符合要求而取消聘用资格的考生,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体检免检)。如有并列名次,有驾驶证B本以上、体育特长、擒拿格斗特长者优先。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公安局和县人才市场组织进行,毕业证验证费、体检费自理。
考生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有关项目和标准。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安排一次复检,复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考察
考察与体检工作由县公安局和县人才市场组织进行。
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和现实表现等,并对学历、资格及人事档案等信息材料进行复核。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徐醋都网及县政府门口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福利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工资1600元/月,含五险。
2、转正后,工资1800元/月,含五险。
3、正式聘用后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及失业保险。
4、人事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合同期2年。
招聘设立咨询和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监督电话:
清徐县人社局 0351-2960620
清徐县公安局 0351-577893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报名表.zip
清徐县人才市场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