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卫监所:防治环境污染 保证医疗卫生环境安全

走进湖滨卫生

  

   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治理环境污染文件精神,保证医疗卫生环境安全。7月28日,湖滨区卫计委主任李红梅主任带领区安全生产办、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组对医疗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进行检查。李红梅主任要求医疗单位精心组织,认真结合单位特点,找问题,补短板,拿出切实可行的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卫生监督人员重点对医疗单位的医疗废物是否使用专用包装物、容器、医疗废物暂存点是否符合环境要求;放射诊疗场所入口处是否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工作指示灯及是否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出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做出整改,达到要求规范,严防传染性疾病的传播,有效预防和控制对人体及环境的危害,杜绝环境污染的源头,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医疗废物及放射诊疗安全管理。

李红梅主任强调,此次专项检查,存在的问题的医疗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医疗废物污染环境,共同打好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环境,为建设“美丽湖滨”做出贡献。

(湖滨区卫生计生监督所 供稿)

           2017.7.31.

编辑:孙凯/校正:侯青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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