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有成效
发布时间:2017-05-27 来源:玉溪日报
4月19日进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1月1日起实行市级统筹,全面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从新政策实施以来,群众得到了一系列的实惠。
报销比例明显提高。家住前卫镇李忠村的李某,今年30岁,2016年底查出白血病后,一直奔走于各大医院求医。今年1月至5月,李某共发生医疗费用143054.61元,基本医疗统筹支付40000元,大病理赔60090.62元。作为身患残疾家住农村的参保患者,他感触颇深:以前受新农合用药范围的限制,很多药品不能报销,自己在治疗上承担了很多费用,现在政策好了,随着用药范围的统一,报销比例提高了,自己自付的少了,而且还不用代垫医疗费用,不管哪个等级的医疗机构,只要交付一定的住院押金,出院时就可以即时结算。
慢性病覆盖面广,病种种类多。现年71岁的李奶奶,患高血压、糖尿病好多年了,必须每天按时服药,以前都是子女按月买药服用。2017年实施了城乡居民慢性病政策,李奶奶的儿子及时为她申报了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三个慢性病病种。4月至5月,李奶奶慢性病门诊费用1419.53元,统筹支付847.88元。现在的李奶奶可高兴啦,见人就夸:国家的政策好,给我们老年慢性病患者带来了福利,解决了大家的后顾之忧。
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城乡居民医保实现了“六统一”。统一覆盖范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都纳入了城乡居民医保。统一筹资政策——不分城乡,都采取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统一保障待遇——城乡居民医保逐步统一了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医保基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按医疗机构级别进行报销,为参保人员提供公平的基本医疗保障。统一医保目录——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再有差别,种类更齐全。统一定点管理——将原新农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定点范围,并对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给予倾斜,实行较高的报销比例。统一基金管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统一纳入财政专户,基金管理更规范,使用效率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