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关于公开征求“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有关意见建议的通知
导 语:继4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后,4月14日,国务院召开政策例行会,公布医联体建设时间表与路线图。
据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王贺胜介绍2017年将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以2017年为节点,医联体建设工作将分两个阶段进行。6月底前,各省份都要明确推进医联体建设工作方案;年内,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的每个地市及分级诊疗试点城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到2020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工作。
此外,会上王贺胜还对医联体的四个关键环节进行了详细阐述。
一是通过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充分调动三级公立医院参与医联体建设的积极性,解决好大医院“舍得放”的问题。
二是通过派遣专家、专科共建等多种措施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水平,解决好基层“接得住”的问题。
三是通过上级医院对签约患者提供优先接诊、检查、住院等服务,畅通术后恢复期、重症稳定期等患者向下转诊通道,解决好患者“愿意去”的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通知,向社会广泛征求对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建议。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四是通过探索有利于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人员流动、分配激励、医保总额付费等机制,解决好政策“要配套”的问题。
一、动态调整医保药品目录时如何平衡兼顾临床需求、支持创新与医保基金承受能力。
二、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的范围,新批准的药品、专利药、非独家品种、目录外已上市品种应分别采取怎样的办法和规则。
三、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中如何实现各方诉求充分表达,如何充分运用药物经济学等评价手段,怎样运用客观数据支持专家评审机制。
四、医保药品目录的谈判准入机制怎样建立,谈判结果的有效周期如何确定,如何与支付标准相衔接。
五、如何实现药品注册审批、生产流通、临床应用、医保支付等环节的有效衔接。
六、如何建立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的退出机制。
(人社部 2017-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