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乌海卫生

    4月6日-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文义带队对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政府副市长康文胜、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利峰、市卫计委主任信蕊陪同检查。

注:检查海南区拉僧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情况

  市人大检查组一行先后赴海南区拉僧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精神卫生中心深入了解了《精神卫生法》落实、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开展等情况,参观了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海南区三完小心理咨询室及相关功能活动室,听取了三区及我市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情况汇报。综治、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参加座谈。

注:检查市精神卫生中心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情况

注:检查海南区三完小学生心理健康情况

注:检查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情况

 近几年,我市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宣传教育、部门协作联动、提升服务能力、强化长效治管等措施,《精神卫生法》贯彻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提升能力。新建市精神卫生中心,预计2017年年底投入使用。投资3000万元筹建精神智障福利院。探索公立医院控制数管理,市精神卫生中心由原来的编制数61人扩增控制数为190人。二是强化管理。强化部门联动,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建立健全筛查随访、双向转诊、“点对点”服务机制。截止2016年,报告患病率为4.21‰,管理率为86.95%,报告患病率位列自治区首位。三是强化治疗。严格执行诊断标准,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会诊等工作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居家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服务。四是强化救助。累计为5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每人1400元门诊药物补贴、一年四次的免费体检、一年两次门诊复查;2011-2015年连续5年为1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每人每年500或900元的门诊服药补贴,并为10名贫困患者提供每人每年4000元住院补助;自2015年起,市卫生计生委为农区精神病患者免费提供5种精神类基本药物。五是强化宣传。结合“世界精神日”、“世界睡眠日”等宣传日及重要节点,组织医疗服务队伍深入全市社区、学校、企业等场所免费为群众送医疗、送知识,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注:听取市精神卫生中心心理健康讲座

注:听取《精神卫生法》落实情况工作汇报

   市人大检查组一行充分肯定了我市精神卫生工作取得的成绩,希望通过此次检查,能更好地推动《精神卫生法》的实施,为精神卫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