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17政策问答(一)
1、问: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对象、标准是怎样的?
答: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对象为本县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居民,包括长期居住在本县但尚未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的外籍居民、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婴幼儿及新生儿。以户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鼓励家长为预期在2017年出生的孩子提前缴纳参保资金。
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标准为城乡居民(含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婴幼儿及新生儿)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以上级实际下达数为准。
2、问: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时间何时开始?
答: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3、问: 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生儿如何参保?
答: 2017年1月1日前出生(以出生医学证明上时间为准)但尚未入户的新生儿,应作为家庭成员先参保,随后办理入户手续,未起名的先登记为×××之子(女)。
2017年1月1日起,新生儿参保,凭婴儿出生证、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及怀远县城乡居民新生儿参保登记表到所在乡镇财政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原则上在婴儿出生90天以内办结。财政所每月汇总后统一将参保基金缴纳至医保资金财政专户。办理人携带缴费收据、参保信息修改表及相关证件到县城乡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信息管理科办理系统登记录入手续。新生儿父母为城镇职工医保的,连同父母任一方身份信息一并录入系统,以方便新生儿就医补偿。
当年出生办理参保手续的新生儿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待遇和大病保险补偿待遇,未按照规定办理参保手续的不享受上述待遇。
4、问:参保居民在各级医院住院,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各是多少?
答:二级以上定点医院的住院起付线由安徽省农合办统一公布。级别越高,起付线越高,报销比例越低。如安医一附院2016年起付线3430元,蚌医一附院起付线2840元。省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分为五类,即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Ⅰ类是指乡镇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Ⅱ类是指县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Ⅲ类是指蚌埠市区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Ⅳ类指省内执业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Ⅴ类指被取消新农合定点资格后或被暂停定点资格后的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县域内医共体Ⅰ、Ⅱ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实行保底补偿,保底补偿比例分别为80%、70%。Ⅲ、Ⅳ类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实行分段保底补偿(附表)。
附表:Ⅲ、Ⅳ类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分段保底补偿比例
住院费用段 |
5万元以下段 |
5-10万元段 |
10万元以上段 |
保底补偿比例 |
40% |
5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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