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连锁整体关闭,阿里健康共建艾滋公益专区,11家医院获评“四级甲等”……
邢台两家连锁“被”整体关闭
邢台市食药监局近日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检查,内丘县医药药材连锁有限公司已经终止经营药品并已关闭,鉴于以上情况,市局决定缴销内丘县医药药材连锁有限公司及下属16家门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而早在8月1日,邢台市食药监局发布了另一份公告,同处邢台的河北恒祥集团扁鹊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54家门店也已倒闭。
公告原文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检查,河北恒祥集团扁鹊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及下属54家门店已不具备经营条件,已经终止经营药品并已关闭。鉴于上述情况,市局决定缴销河北恒祥集团扁鹊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及下属54家门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日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与阿里健康签署公益合作备忘录,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公益活动。9月1日,双方合作的“HIV公益专区-青春健康与艾滋病”在天猫医药正式上线。此时正值开学季,是面向青年学生群体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的最佳时机。新上线的HIV公益专区以“青春健康与艾滋病”为主题,特别向公众推出“校园防艾全攻略”。
打开天猫APP可以看到,“青春健康与艾滋病”公益专区内分为焦点信息、国家政策、校园必备、热门问答和“关于艾滋,看彭妈妈怎么说?”视频5个版块。焦点信息中的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11.5万例,平均每小时发现13例。其中,青年学生的疫情上升明显,2011年到2015年,15至24岁大中学生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净年均增长率达35%,而在2014年至2015年新报告青年学生感染艾滋病病例中,经男男同性性行为感染的比例高达82.6%。
阿里健康董事康凯表示,阿里健康希望通过自身在互联网技术和公众信息平台的优势,积极配合中国疾控中心性艾中心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同时为艾滋病防治的策略研究提供支撑。在2015年12月1日的“世界艾滋病日”上,天猫医药就已经与中国疾控中心性艾中心合作,首度共同发布了艾滋病防治信息。半年多后,中国疾控中心性艾中心与阿里健康再次签署公益合作备忘录,设立艾滋病信息公益专区。
国家卫计委统计信息中心近日发布了《第三批区域及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结果的通知》,包括中日友好医院在内的11家医院获得“四级甲等”。
事实上,“四级甲等”医院评审和大家所熟知的三级医院评审是两个完全不同内容的评审。据介绍,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是从数据资源标准化建设、互联互通标准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应用效果等四个方面对医院信息平台进行综合测试和评估。参加测评的医院需要历经申报、答辩、软测、文审、预审、现场检查六个环节,前后历时10个月。
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目的是解决医疗机构之间及医院内信息孤岛问题,促进医院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交换和业务协同,为区域之间及医院内的医疗资源和数据整合及大数据的有效利用奠定基础。而“四级甲等”并不是该评审的最高级别,但五级还没有测评细则,所以目前全国医院所通过的最高等级为四级。
8月25日,历经两年四审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终于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中获得表决通过,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该医疗条例是全国首部地方性医疗基本法规,是深圳充分利用特区立法优势,对现行法律法规中不适应当前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内容进行变通、创新和完善,同时对深圳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予以固化,使之于法有据,并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为医改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
该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制度创新如下:
(1)强化政府保基本的责任,坚持基本医疗服务公益性;
(2)二三级医院可适当限制接诊,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3)取消医疗机构设置许可(筹建审批),鼓励社会办医
向患者公开全部病历,保障患者知情权;
(4)建立医疗机构主体资格登记制度,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同名”;
(5)向患者公开全部病历,保障患者知情权;
(6)明确医疗机构为公共场所,严禁“医闹”、“倒号”、“医托”、“医赖”;
(7)实行医师执业区域注册,促进医师多点执业;
(8)明确电子病历和电子签名效力,为医生减负,全面推动互联网+医疗发展;
(9)完善医疗行业诚信管理机制,医疗机构和医师累积记分与处罚挂钩;
(10)推行医师“业必归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印发《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规划提出,到2020年末,建立健全紧急医学救援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现场紧急医学救援处置能力,有效推进陆海空立体化协同救援,初步构建全国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基本建立我国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国际化的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有效满足国内突发事件应对需要,同时发挥我国在全球紧急医学救援中的作用。
规划提出,规划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移动处置中心(帐篷队伍),升级完善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伍(车载队伍);县级及以上地方紧急医学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90%以上达标。
规划提出,在全国规划布局建设7个国家紧急医学救援综合基地;指导各省份建设区域紧急医学救援中心,推进地市级、县级紧急医学救援站点建设。
规划提出,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各级各类紧急医学救援预案实现全覆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应急管理专(兼)职机构设置全覆盖。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紧急医学救援信息规范化报告率达95%以上。全国开展紧急医学救援相关学科研究生学历教育的高等院校达10个以上。从事紧急医学救援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培训率达90%以上。开展专业人员紧急医学救援相关培训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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