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 | 青岛即将正式启动垃圾分类!这些知识你需要知道
《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12月11日正式公布
青岛将于明年1月6日起
正式实施“垃圾分类”管理
实施日期已经近在眼前
如何进行垃圾分类
小编准备了份
正确的垃圾分类操作手册
《办法》规定,我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 (湿垃圾)、其他垃圾 (干垃圾)。
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循环利用的废弃物;
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厨余垃圾 (湿垃圾)是指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单位和集体食堂产生的餐饮废弃物、家庭厨余垃圾以及农贸市场农副产品废弃物等易腐垃圾;
其他垃圾 (干垃圾)是指除上述类别之外的生活垃圾。
青岛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方式
采用两个“四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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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公共场所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物及其他垃圾两类。
居民和单位产生的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应放置在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实行单独的收集和处理。
可回收物为适宜循环利用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类、废塑料类、废金属类、废玻璃类和废织物五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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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产生的可回收物,鼓励直接售卖给废品回收人员或企业,也可放入小区设置的蓝色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内,或者交给保洁人员统一处理。同时,在丢弃可回收物时: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生活中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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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产生的有害垃圾,应投放到小区设置的红色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内。同时,在丢弃有害垃圾时: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主要包括食材废料、剩饭剩菜、废弃食品调料、瓜皮果核、室内绿植花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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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产生主体和处理方式的不同,居民家庭和农贸(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叫厨余垃圾,主要采用耗氧堆肥处理方式,产品是有机质;餐饮企业、单位和集体食堂产生的叫餐厨垃圾,主要采用厌氧发酵的处理方式,产品是粗油脂和沼气。
产生的餐厨垃圾,应单独收集和投放到绿色的餐厨垃圾桶内,并做到:
产生的厨余垃圾,应投放到小区设置的绿色的厨余垃圾桶内,投放时应注意:
另外,吃剩的外卖餐盒、方便面碗应先倒尽水分后再投放到其他垃圾桶内。
作为海滨城市,我们餐桌上的蛤蜊壳、海虹壳、海蛎子壳、海螺壳、扇贝壳等海鲜硬壳,应按其他垃圾进行收集和投放。
其他垃圾指除上述类别之外的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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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的其他垃圾应投放至灰色的其他垃圾桶内。在分类的实际操作中,对于成分复杂难以分辨类别的生活垃圾,或者暂时不确定属于哪一类别的垃圾,都可投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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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件垃圾是指体积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后再处理的废旧家具,主要包括床架、床垫、沙发、桌子、椅子、衣柜、书柜等废旧生活和办公器具。
装修垃圾是指家庭装修中产生的砖瓦石块、陶瓷洁具等。
居民和单位产生的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应放置在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并提前告知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进行及时收运,严禁将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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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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