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崇军人】清河中医院制定军人、退伍军人优待措施

清河县中医院

    为营造优待、尊崇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清河县中医院积极落实《河北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所规定的内容,制定以下优待措施:


    1、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烈士遗属凭《烈士遗属优待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凭《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优待证》;病故军人遗属凭《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在我院就诊可以享受优待。


2、持有以上证件人员可以享受的优待内容包括:

(1)专门引导员服务;

(2)优先挂号、优先缴费;

(3)优先就诊,优先采血,优先预约各项检查,优先领取检查报告;

(4)优先取药;

(5)优先办理入院、出院手续;

(6)优先领取住院所需物品;

(7)优先复印病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