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职代会审议表决通过《医院章程》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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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下午,我院在门诊六楼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专题审议《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章程》(简称《章程》)并进行表决,全院55名职工代表参加会议,院工会主席陈波主持会议。



会上,医院党委书记、院长赵德福首先对《章程》的制定及修改部分进行了说明。


医院章程是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程的背景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制定医院章程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而制定的。



医院章程对举办主体、医院性质、医院宗旨、功能定位、办医方向、医院愿景进行了概括阐述,对医院内部治理体系中党的建设、医院领导班子、专业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内设机构、群团组织,决策机制中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科主任联席会和运行管理中的基本原则、人力资源管理、医疗教学和科研管理、财务资产管理、药品采购管理、监督机制、文化建设和相关权利与义务等进行了明确界定和功能定位。


医院章程是医院依法自主办院、实施管理、履行公益性的基本纲领和行为准则,是医院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通过制定医院章程,有利于健全医院现代化管理制度,提高医院依法治院水平; 有利于完善医院治理体系,提高医院管理运行效能; 有利于改进医院内部管理治理,提高医院治理能力; 有利于构建医院优秀文化,提高医务工作者的综合素养。必须举全院之力,集全院智慧,将医院章程谋划好、制定好。


医院高度重视章程制定工作,专门成立了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对章程制定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从2018年10月初启动,到初稿的形成,历时近3个月,期间多次召开领导小组集体研讨会等会议反复讨论和审核,进行多次修改,最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定。


提交本次职代会的医院章程是在充分酝酿、广泛调研、规范起草、反复修改、严格民主的程序下出台的,符合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会议期间,与会全体代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益求精的精神,认真履行代表义务,正确行使代表权利,全面审议并进行表决,全票通过了医院章程。


医院章程的制定并通过审议,这是医院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不仅对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高医院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也为推动医院稳中求进快速发展奠定坚固的基础。会上,职工代表还对全院各岗位绩效系数进行了测评。


主    编|赵德福

副主编|刘元刚  冉茂志  邓友邦  郑芸

编    审|杨   琴

急救电话:120(县内) 

            0856-3229120(县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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