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的监督举报方式公告
关于公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的监督举报方式公告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卓尼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公布监督举报方式,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并做到严格保密。
一、举报内容
(一)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勾结黑恶势力操控村“两委”选举,把持基层组织,侵蚀基层政权;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等问题;向黑恶势力和团伙通风报信、给案件调查设置阻力和障碍,为涉案人员说情开脱、打击报复举报人等问题。
(二)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收受黑恶势力贿赂或者在其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获取高额利润,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三)开展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黑恶势力政治警觉性不高,对其严重危害性认识不足,放任自流、任其坐大、形成气候,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信件举报:卓尼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747600
电话举报:0941-3621422
网络举报:http://www.zhuoni.gov.cn
信访举报:卓尼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卓尼县统办楼13楼)
受理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星期六、星期日和节假日休息)。
中共卓尼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卓尼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11月22日
来源:卓尼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