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声亮剑】扫黑除恶零容忍 模范带头树新风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18年1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0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稳定工作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按照党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的统一部署,本人切实要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发挥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
一.要提升政治站位,深化认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已由全面推开转入纵深推进阶段,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做到思想上更加统一,行动上更加自觉,信念上更加坚定。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聚焦落实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具体实践,充分认识专项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按照三年规划部署保持工作的稳定性、连贯性,坚决克服时紧时松和“一阵风”思想。
二.树立鲜明的政治导向
我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提升到树立“四个意识”的高度看待扫黑除恶整改工作,主动排查亲属、朋友圈、生活圈是否有人员涉黑涉恶,发现问题及时向组织汇报;自觉将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不组织、不参与、不涉黑、不涉恶,积极发现、举报身边存在的黑恶势力,比如号贩子、医托等,持续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发起猛烈攻势。统一共识,明确职责任务,强化政治意识,激发战斗精神,自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敢于同黑恶势力作斗争
把打击黑恶势力、整治不良风气与加强组织建设、教育管理党员结合起来,要将扫黑除恶写进科室规章中,纳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费日+”等组织生活内容,将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强战斗堡垒。
四.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推进专业作风整顿
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管好负责的部门科室,做到对扫黑除恶态度坚决,对黑恶势力敢于亮剑。要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坚持把扫黑除恶和严打专项行动、基层反腐拍蝇紧密结合起来。树立一身正气,勇于制止身边涉黑涉恶行为,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坚决支持对涉黑涉恶问题依法严惩,对“保护伞”和涉黑涉恶腐败、“蝇贪”绝不姑息,对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处理,对党员干部严把入口关,通过共同努力,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荡涤黑恶,方可伸张社会正义,守护幸福,群众才能舒心安宁,朗朗乾坤,更不容黑恶势力有任何藏身之地。我要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