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动态】陆良县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初见成效
根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曲靖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卫办政发【2018】5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规定,加强陆良县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职责,提高医疗卫生机构自身管理水平和卫生监督机构执法效能,保障群众的健康权益,陆良县卫生监督局于2018年10月11日至11月8日,在辖区范围内的医疗机构中开展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陆良县卫生监督局根据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特点,共随机抽取28家医疗机构作为此次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的单位,其中一级医院10家、其他医疗机构18家。按照“分类监督、动态监管”的原则,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检查,工作内容主要从七大个方面进行:综合管理、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卫生监督员对28家医疗卫生机构7项内容的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价进行逐项评价,经综合评定,优秀单位共1家,合格单位共26家,重点监督单位1家。
在此次检查中发现:一、个别医疗机构检验科、放射科没有阳性检验检测结果登记本,门诊日志登记不全。二、部分医疗机构消毒隔离意识不高,手卫生消毒设施不规范,消毒后的无菌包指示胶带信息填写不全。三、部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登记信息不全,医院污水处理未进行处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进行了现场指导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
在下一步工作中,陆良县卫生监督局会把综合评价结果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加强动态监管,不断提升陆良县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