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3个药品议价成功!辽宁2018药品议价结果出炉!

医药地方台

9月4日,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了《关于公布并执行辽宁省2018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联合议价结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18〕76。 

依据《辽宁省2018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公告(第1号)》(辽药采领办〔2018〕54号)规定,由全省14个市和省属四个医疗机构组成的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联合议价组对新批准上市创新药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国家谈判药品的仿制药、新批准上市药品、邀请招标药品等5类共645种药品进行联合议价。其中,443个药品议价成功,并于9月15日零时起挂网采购。 

议价结果显示:12个新批准上市创新药品,除德州博城制药有限公司的杞黄降糖胶囊外,均议价成功;14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全部议价成功;13个国家谈判药品的仿制药,除北京双鹭药业三个规格的来那度胺胶囊外,全部议价成功…… 

在议价的品种中,通过一致性评价全部议价成功的14个药品包括石药欧意的阿奇霉素片、江苏黄河的苯磺酸氨氯地平片、浙江华海的厄贝沙坦片、京新药业的瑞舒伐他汀钙片、科伦药业的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成都倍特和齐鲁制药的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等。 

根据《辽宁省2018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公告》要求,对新批准上市创新药品、通过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国家谈判药品的仿制药实行参考价挂网采购。对新批准上市药品、邀请招标药品实行限价和参考价分类挂网采购。对于议价方式,区分限价挂网采购和参考价挂网采购,开展两轮议价。 

通知提到:参与此次议价的645个药品纳入《辽宁省集中采购药品信息库》,议价未成功的202个药品可依据医疗机构需求参与季度动态调整。

《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将充分考虑药品成本,形成有升有降、科学合理的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形成机制,调动企业提高药品质量的积极性。其中,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已在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采购的,可按原价格继续供应。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省政府采购中心做好相关产品的挂网采购工作和信息处理,并对新批准上市创新药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国家谈判药品的仿制药进行明显标注,便于医疗卫生机构采购。 

从以上通知可见,“要将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纳入与原研药可相互替代药品目录,在说明书、标签中予以标注,引导激励医生使用,强化药师在药品调配中的作用”这一要求,在辽宁省已经落地,将极大的促进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在临床上的使用。

▪ 内容来源:医药地方台

▪ 作者:Becky Yip

医药地方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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