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液又被叫停,吊针利益链面临瓦解
或许,我们对这样的画面还记忆犹新:
吃药见效太慢,怎么办?——输液!
身体没毛病,就是想补补,怎么办?——还是输液!
但就是这种过去被患者喜闻乐见的门诊诊疗方式,在不良反应事件激增的现实面前变得岌岌可危,未来极有可能面临绝迹。曾经被普遍看好的基层诊疗手段,将被更安全有效的技术所取代!越来越多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始站出来对输液说:NO!
下月起,广西全面禁输、限输!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下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 》。
要求全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含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及所有民营医院于2018年9月1日起,除儿科门诊和急诊科以及门诊静脉全麻外,全面停止门诊静脉输液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门诊部,要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要求的,方能开展门诊静脉输液服务,同时应于2018年10月1日起逐步减少门诊静脉输液。
风继续吹,禁输、限输的省份已达8个
近几年,国家层面对静脉输液的管控持续升温,静脉输液作为公认最危险的给药方式,逐渐失去门诊市场!据基层医师公社不完全统计,全国范围内已有8省出台相应政策,明确禁止或限制门诊输液,且有蔓延至基层的趋势。
安徽
2014年8月,首次确定53种无需输液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提出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静脉输液,定期开展静脉输液处方点评。
江苏
从2016年7月1日起,江苏全省二级以上医院(除儿童医院)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到2016年底前,全省二级以上医院(除儿童医院)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自此,江苏成为全国第一个叫停二级以上医院门诊输液的省份。
浙江
2016年初发布文件,倡导全省三级医院(除儿童医院和儿科)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黑龙江2016年9月,黑龙江省卫计委要求自10月8日起,除儿童医院和三级医院儿科之外,黑龙江省取消三级医院门诊静脉输液。
江西
2016年2月,江西省卫计委发布文件,将重点加强基层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组织开展基层医务人员静脉输液培训,严格输液指征,规范输液行为;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可以探索取消门诊输液服务。
广东
2017年3月、7月各发布文件,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逐步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确定了门、急诊原则上无需静脉输液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静脉输液,组织开展静脉输液处方点评,重点关注输液的必要性。
辽宁
2017年5月发布文件,取消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儿科医院或儿科门诊除外)门诊静脉输液。
广西
要求全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于2018年8月1日起,除儿科门诊和急诊外,全面停止门诊静脉输液服务;2018年9月1日起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应逐步减少门诊静脉输液医疗服务工作。
除此之外,内蒙古乌海市、福建省三明市等城市也出台了相关措施,取消或限制三级医院门诊静脉输液,其他地区也有不少大医院已关闭门诊输液通道。
深圳市龙岗区于今年4月起在区属12家公立医院全面叫停门诊静脉输液,并于7月1日起,将规范门诊输液的政策拓展到民营诊所、社区健康服务中心、门诊部等基层医疗机构。
等风来,不如迎风起
俗话说顺势而为,不可逆流而动与趋势作对。既然国家三令五申治理不合理输液,风暴迟早要来,那么与其等着这波禁输、限输风暴席卷到你所在辖区,何不快人一步,早点做出积极回应。
相比大医院相对固定的环境来说,限输、禁输以后想要置之死地而后生,基层医生群体更占优势。医疗格局既定的情况下,基层要发展健康卫生事业,可以换个思路实现转型,如转移到中医适宜技术方向,做到即便不输液也能发挥一技之长,优先抢占基层市场。
笔者平日和一些读者交流时,曾有一名读者透露,当地乡镇在早年前就已经采取措施,发现输液行为将予以1000元不等的罚款,再加上输液事故发生后基层医生往往损失惨重,几年后当地乡镇几乎再无输液现象。那曾经迷信输液的居民生病怎么办?
据了解,当地不再输液的村卫生室开始兼顾中医诊疗,提供针灸、拔罐等服务。因为安全有效,上门求诊的患者络绎不绝。
事实证明,吊瓶森林的时代接近瓦解,再无利好。所以政策改变并不可怕,关键是得拿出改变的勇气和决心,相信风雨之后必见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