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延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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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市卫计发〔2018〕124号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局属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延大附院:

 为做好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的续种补种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8〕670号)要求,市卫生计生局制定了《延安市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切实做好续种补种工作。


               延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8日

(联系人:呼延雯娟    联系电话:0911-2160886)



延安市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

疫苗续种补种方案

为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接种者的合法权益,依据《药品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的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8〕67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续种补种原则

续种补种工作按照尊重科学、知情公开、自愿免费的原则进行。

二、续种补种对象

为接种过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且尚未完成接种程序者,接种单位免费续种其他公司合格疫苗。

根据狂犬病发病特点,专家综合评估建议,已完成接种程序者不需要补种。如受种者有补种意愿,接种单位在告知防控知识、疫苗的保护作用、接种后注意事项等内容后,可免费补种。

三、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18年4月的有关报告,狂犬病潜伏期通常为1-3个月,罕有超过1年。为保障受种者健康,对接种时间不满1年的受种者,接种单位提供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接种时间1年以上的,如发生异常情况,卫生计生部门继续受理。

四、规范服务

全市各狂犬病疫苗接种单位负责续种补种、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接种单位设置醒目标识,安排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提供服务,向社会公开联系方式,同时其它接种点也要做好相关咨询服务工作。延大附院确定为我市进一步临床观察的定点医疗机构。各县区要组建专家组,包括临床、疾病预防控制以及管理领域等专家,指导做好相关服务。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要高度重视,将续种补种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加强督促指导,抓紧细化工作实施方案,确保续种补种工作扎实细致、平稳有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完善机制。各县区卫生计生部门要建立健全专门工作机制,确定专门领导和部门,负责续种补种工作。及时通报信息,积极落实职责和任务。要加强人员培训,指导接种单位耐心细致地做好续种补种、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科普宣传等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服务。

(三)信息公开。各县区要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围绕疫苗续种补种相关问题,制定的狂犬病疫苗知识答问手册为蓝本,开展狂犬病疫苗接种知识的广泛宣传。各县区卫生计生部门要及时公开本辖区接种单位的信息,畅通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渠道,切实做好答疑释惑等工作。




转载来源:延安市卫生计生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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