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卫生监督所全面完成 “学生健康 蓝盾护航”专项行动

沈阳市皇姑区卫生监督所

 为深入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全力推进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按照《“学生健康 蓝盾护航”辽宁省卫生计生监督蓝盾一号行动方案》的要求,皇姑区卫生监督所学校卫生科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截止2018年7月11日全面完成全区20所学校蓝盾专项监督检查及综合评价工作。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主要分为:动员部署阶段、自学自查整改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和总结验收阶段四部分。按照《2018年辽宁省学校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表》内容对辖区内各校开展监督检查。

主要内容

(1)学校是否建立传染病防控组织机构,明确校长为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学校是否制定晨午检、传染病疫情、因病缺勤、病因追踪及学生复课查验的登记记录和相应报告制度;

(3)学校是否建立健全卫生消毒,通风报告制度并详细登记记录;

(4)学校是否定期对班主任及学生开展传染病防控卫生知识培训,校内是否设有宣传栏并定期以各种形式进行宣传。

此次专项行动皇姑区卫生监督所结合我区实际,通过对管理相对人的宣传、培训、约谈、通报、协查、媒体曝光等方式加强学校自律,促进学校自查整改,切实提高学校卫生管理水平,提高社会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卫生监督的社会形象。2018年6月25日《辽沈晚报》刊登了皇姑区有关蓝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主题报道,做到让“学生安心、市民放心”。

    通过检查发现辖区内20所学校中,少数学校存在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理解不全面、不透彻的问题,导致本校相关工作不到位,不入微。对此学校卫生科赵进科长在检查过程中对各校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一对一零距离讲解并指导,帮助各校顺利开展蓝盾专项行动工作。通过本次监督检查及现场指导我区20所被监督单位均达到了蓝盾专项行动方案的理想要求。


“学生健康 蓝盾护航”专项行动方案虽已全面完成,但是本着一切为了孩子的宗旨,皇姑区卫生监督所学校卫生科在蓝盾护航道路上一直前行,从未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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