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计生会议系列报道⑤:2018年全省医疗管理工作要点

鹤庆卫生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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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医政医管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推进健康云南建设和深化医改目标任务,攻坚克难,深入推进医疗管理各项工作。

 

一、落实深化医改重点任务

 

(一)以医联体为载体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全面推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工作。完善双向转诊制度。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及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完善分级诊疗技术文件和慢性疾病诊疗技术方案。

 

(二)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对医院开展制定章程的试点工作,以章程为引领,探索形成科学合理的运行和治理机制;修订医院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三)落实“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州市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规范医疗机构审批备案。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养老机构内设诊所设置审批备案制相关工作要求。印发《云南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推进电子化注册管理,强化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

 

(四)认真组织做好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积极融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在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推行计算机化考试,积极争取条件启动我省实践技能考试国家基地建设。

 

(五)继续鼓励支持社会办医。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支持社会办医提供多样化医疗服务。对2011-2015年获得省级民营医院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民营医院开展综合督导及绩效评价。

 

二、深入实施精准健康扶贫

 

(六)持续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分类救治工作。扩大贫困人口覆盖面。扩大病种覆盖面。完善按病种付费有关标准,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慈善救助和扶贫资金的协同保障机制。

 

(七)深入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工作。充分发挥对口帮扶作用,切实提升县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

 

(八)开展医疗人才“组团式”援助和医技人才定向服务基层。逐步建立人才培养长效举措。对深度贫困地区重点帮扶。按照《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医技人才定向服务基层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医发〔2017〕36号)要求,与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相结合,开展巡回医疗、义诊活动及指导基层医院开展大病专项救治等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九)实施县级医院提质晋级行动计划。印发《云南省县级中心医院提质达标晋级行动计划》,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

 

(十)启动新一轮等级医院评审工作和追踪检查。加强州市医院能力建设。启动新一轮二级综合医院评审工作,将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作为申报前置条件。

 

(十一)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确定2018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开展2019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审。开展2011-2014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验收。开展2015-2016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综合督导及绩效评价。配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做好“十二五”期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总结评估。积极争取开展以重大疾病多学科诊疗为基础的专科能力建设项目。

 

(十二)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强化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和预检分诊,做好季节性疾病、传染病的预防和救治。加强传染病诊断报告的及时性和规范性。承担法定的公共卫生职责。

 

(十三)促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持续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有关工作要求,加强宣传引导,促进儿科医疗服务发展,做好儿童就诊高峰期的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十四)积极申报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推动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十五)继续推动护理事业和康复事业发展。扩大护理和康复人力资源供给。鼓励举办医疗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和安宁疗护中心,将护理和康复服务延伸至社区,延伸至家庭。

 

(十六)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实现患者信息互联互通,形成患者有序流动、医疗服务一体化的格局。

 

(十七)全力推进中西医融合。加强中西医临床、科研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协同协作,着力提升重大疑难疾病的临床疗效。

 

四、不断提升医疗质量安全和服务水平

 

(十八)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建立5项制度。创新医疗服务模式。建设区域协同、信息共享、多学科联合的多中心,提高重大疾病医疗救治能力。加强信息共享。对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推行临床路径管理。

 

(十九)提升患者安全管理水平。完善医疗机构患者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医务人员医学人文教育,优先改善用药安全、围术期安全等领域的管理。依法规范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工作。

 

(二十)持续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推进18项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的落实。推进医疗管理专业化,逐步实现同质化服务。

 

(二十一)加强医院质量监测和使用DRGs开展医院绩效评价。完善医院评价制度。加大运用DRGs开展医院评价力度,配合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

 

(二十二)持续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做好医疗废物源头分类。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完善医院感染监控和管理机制。

 

(二十三)持续提升血液安全供应保障能力。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推进无偿献血不断发展。

 

(二十四)进一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做好医疗纠纷调处工作,强化制度体系建设。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二十五)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贯彻落实《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强化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评价和处方点评,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二十六)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关于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院前医疗急救标准化。加强航空医疗体系建设。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行风建设

 

(二十七)坚持党建引领,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有关要求作为首要任务,以党建促业务。开展新入职医护人员教育和创建优良行风系列活动。建立健全医师和医疗机构征信体系。完善省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省际联席会议制度和委内联动机制,加强有社会重大影响案件的调查和督办工作,树立行业清风正气。完善行风建设体系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医院巡查工作。深入开展医用耗材、医保骗保等专项整治。

来源:云南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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