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切实解决计生特殊家庭困难
近年来,烟台市芝罘区注重完善政策法规,出台帮扶措施,抓好利益导向政策落实,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和谐稳定。
建立落实联系人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第一联系人为社区(居民区)计生主任,第二联系人为社区(居民区)委员会书记或主任,第三联系人为街道(园区)计划生育包村工作人员。联系人每月与联系对象沟通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档案管理、关怀扶助等工作,并在重大传统节假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积极鼓励医护人员、计生干部、计生协会会员、大学生、解放军战士等青年志愿者600余人,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结对子,广泛开展特殊困难家庭慰籍行动。
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开通就医“绿色通道”。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持《就医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享受导医引领,在挂号、就医、交费、检查、取药、住院等方面享受优先待遇。年满49周岁的特殊家庭成员在门诊诊疗过程中,享受相关待遇包括:实行首接负责制,由导医或就医联系人提供陪同服务;特殊情况免亲属签字;需住院治疗的,由导医或就医联系人协助办理住院手续。进一步完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了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需求,及时上门送医送药,针对空巢老人制定“个性化”免费体检套餐,聘请专家为失独老人开展心理健康讲座,科学疏理、健康引导其化解心理阴影。拓展医疗志愿服务范围,健全完善集家政服务、志愿服务、医疗专家、精神慰籍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实现全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关爱服务全覆盖。
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对年满49岁的特殊家庭夫妇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医疗救助基金负担。做好医疗救助。对失独家庭的夫妻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年度内单次住院总费用超过1万元的(含1万元),凭区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及医保部门住院报销凭证原件,可申请报销范围内10%的医疗关爱金,年内最高医疗补助金累计限额1万元,以缓解他们家庭的经济负担。
2017年以来,芝罘区按照相关政策,严格审核发放各类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医疗关爱金、城乡医疗保险补助、计生奖励费等,惠及群众上万余人次。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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