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开展民间中医资源普查工作
莱芜卫生计生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文件精神,为全面掌握民间中医资源及传统知识信息,即日起,我市组织开展民间中医资源普查工作。普查对象为全市范围内从事中医药工作3年以上的民间中医(指在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推拿康复门店等机构或居家从业,未经过系统学历教育,通过家传、拜师、自学等方式学习中医且有中医药特色技术,或者虽有系统学历教育,但仍以家传专长为主要健康服务特色的人员),普查内容包括民间中医从业人员数量及其结构状况、民间中医传承发展、中医医疗技术、医疗器具、经验方、中药炮制、制剂方法及其特色技术等情况。我市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区、各功能区中医药管理部门指导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受理本辖区内民间中医资源信息申报。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将成立市普查办公室和市普查质控办,对各区提报数据进行核查上报。省普查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普查信息进行筛选,并实地考核甄别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