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又有10批次食品不合格!这些糕点、牛肉含禁用添加剂

食品医药产业促进会



近期,江苏省食药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并发布最新抽检信息。


总体情况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10类食品59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82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其中:饮料74批次,不合格4批次;糕点52批次,不合格2批次;餐饮食品13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农产品172批次,不合格2批次;粮食加工品65批次、速冻食品65批次、食品添加剂23批次、肉制品90批次、酒类3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标称江阴市利港利康纯净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39CFU/250mL、0、0、0、0,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标称无锡市康盈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康赢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60CFU/250mL、0、0、0、0,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标称无锡市新湖饮用水厂生产的冰泉饮用纯净水冰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83CFU/250mL、96CFU/250mL、0、0、0,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标称无锡市新区鸿山镇圣洁净水厂生产的圣洁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6CFU/250mL、0、0、0、0,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淮阴区您想来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苏省淮安市润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婆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1.39g/kg,标准值不超过0.5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2.78,标准值不超过1。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淮阴区您想来超市销售的标称淮安红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糕点(小麻花),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12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扬州南邮通达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一组) 销售的油条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39.5mg/kg,标准值不超过100mg/kg。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八)南京市鼓楼区琉璃餐饮店销售的酒糟发糕 ,糖精钠(以糖精计) 检出值为0.108 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九)标称南通隆恬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韭菜,铅(以Pb计)的检出值为0.24mg/kg,标准值不超过0.1mg/kg。检验机构为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十)南通市怡园北村农贸市场60号付海英销售的牛里脊肉,克伦特罗检出值为2.2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无锡、淮安、扬州、南京、南通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原因并进行整改。各有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控制措施,3个月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检测项目说明


  一、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不仅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长期过量食用防腐剂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二、铜绿假单胞菌

  本菌是一种常见的条件致病菌,属于非发酵革兰氏阴性杆菌。本菌普遍存在,而在潮湿环境尤甚。饮用水中超标可能是由于个别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等有关。


  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防腐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果、蔬汁饮料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四、糖精钠

  糖精钠,又称可溶性糖精,是一种甜味剂。由于其甜度为蔗糖的300到500倍,且不被人体代谢吸收,被广泛用于饮料、果冻、酱腌菜、蜜饯、糕点、凉果、牙膏、眼药水等,但是却对人体有害,所以国家严格控制食品中糖精钠的添加量。个别企业为了追逐利润,仍出现不合格产品,其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原辅材料质量控制不严,盲目使用一些成份不明确的复合添加剂,造成糖精钠超标。不合理使用糖精钠,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尤其少年儿童免疫系统发育尚不成熟,肝脏代谢排毒能力相对较弱,危害更加明显。


  五、铝的残留量

  在传统粉丝粉条加工过程中,添加硫酸铝钾(明矾),可以提高粉丝的韧性,减少断条损失。硫酸铝钾的添加会造成粉丝粉条中铝残留。《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第1号)中要求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不得超过200mg/kg。长期过量摄入铝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抑制胎儿的生长发育。


  六、铅

  铅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毒物,长期接触铅及其化合物会严重影响身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中规定香辛料类铅的最大检出限量为3.0mg/kg,水果制品中铅的限量值为≤1mg/kg。香辛料中铅超标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原料,说明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不排除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的可能。蜜饯中铅超标可能是由植物从土壤中吸收,再由植物原料进入终产品蜜饯中,或者是食品加工设备、食品容器、包装材料以及食品添加剂等含有铅,食品加工时也可能迁移到蜜饯中。


  七、克伦特罗

  克伦特罗是β-兴奋剂的一种,可促进动物体蛋白质沉积、促进脂肪分解抑制脂肪沉积,能提高胴体的瘦肉率,增重和提高饲料转化率。整顿办函[2010] 50 号《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规定,克伦特罗不得在猪肉、牛羊肉及肝脏等使用。长期食用残留克伦特罗的动物性食品,有可能引起人体四肢、面、颈部骨骼肌震颤,内分泌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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