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月底前,三级公立医院100%组建医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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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底前,全国所有公立医院都完成了"看似不可能”的任务——取消了实行60余年的政策性药品加成。

        但医改还在路上,按照国务院部署,本月内(10月底前),所有公立医院,特别城市大型公立医院,都在忙一件事——牵头组建、完善医联体。

        国务院总理在最近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发表讲话:确保10月底前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参加医联体建设,鼓励民营医院等社会办医疗机构及康复、护理等机构参与。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的数据,医联体建设,至少涉及超过1万家城市公立医院(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其中,2000家公立三级医院,在本月内必须牵头组建、或参与组建医联体。

        笔者认为,于新医改而言,医联体建设,是新医改重构中国分级诊疗体系的攻坚之举;而对于药企,医联体的组建,无论是区域医共体、技术型链接的专科医联体、还是人财物打通的医疗集团,都将改变临床用药采购的谈判格局,最终重构临床用药市场。

 

        医联体

        将推动药价跨区域透明、共享

 

        首先,各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未来的采购主体,也就是甲方,将是各种类型的医疗联合体。而采购主体中,不仅有本省的医疗机构,也极有可能包括外省的医疗机构。因为,在国务院推荐的四种医联体形式中,“以北京市儿童医院儿科联盟为代表的跨区域专科联盟”,榜上有名。

        也就是说,药品采购价的跨区域透明、共享是一个趋势,“三明联盟”、京津冀药械采购联盟,也都是顺势而为。

 

        医联体

        实现自上而下的临床用药控费格局

 

        其次,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梁万年指出,医联体建设形成利益共同体,将带来医疗服务行为的变化。“通过调动医联体内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并配合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联体将会增强主动控费的意识,采取有效的自主控费措施。”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明确: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通过设置不同报销比例等措施推进分级诊疗。

        这意味着,按照目前的医改部署,至少一个医保统筹层次内的区域内医疗集团和医工体牵头医院,有望统筹其医联体内所有机构的医保总额。对临床用药的控费,将是自上而下的,日益严苛。

        切断医药产品回扣等反腐风暴,不仅仅是在北上广等大城市刮一刮,而是通过医联体这个“利益共同体”,直接深入至二级医院,县级医院直至基层医疗机构。 

 

        医联体

        打破目录限制规范基层用药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众多部署中有一条,“加强各层级医疗机构药品目录衔接”。

        此前,关于基药目录被“废”、被“架空”的业界说法一直不绝于耳。但业界人士对健识君指出,基本药品目录会继续存在,但作用是列明基本医疗的保障性用药,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作为基本医疗的承担者,都要按比例配备使用,不会再成为限制、固化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的障碍。

        加之临床路径的普及和按病种付费的扩大,通过医联体的放大效应,从三级大医院,到基层医院的临床用药选择,都将更加规范。临床不必须、疗效不显著的药品,即便没有“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安全性、有效性)再评价”,也很难继续占有市场,成为销售“神话”。  

 

        为你划重点 

        10月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总理对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部署如下:

 

 

一图看懂国务院最新医改部署↓↓

        (来源:健识局   责任编辑:胡哲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