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西安康岚皋县选调县直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陕西医疗卫生圈

为确保县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工作需要,经5月18日县编制组织人事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为县卫计局局属事业单位、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公开选调10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县卫计局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县医院专业技术人员4名(其中:妇产科临床医师1名、医学检验专业技术人员2名、医学影像科医师1名);县中医院中医类临床医生1名;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2名(其中:男科医生1名、护理专业技术人员1名);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2名(其中:护理专业技术人员1名、公卫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全县卫生计生系统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具体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三、选调程序和步骤

(一) 公告。印发《岚皋县2017年公开选调县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并在岚皋县政府网、岚皋县人事网站发布。

(二) 报名 。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于8月22日至8月29日在县人社局干部监督管理股报名(联系电话 2529108)。报名人员应填写《岚皋县2017年公开选调县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毕业证和能证明本人符合选调条件的有效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名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准确信息,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三) 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提请公开选调县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选调方式。对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达到规定的公开选调比例要求的,实行考试与考察的方式进行;对达不到规定的公开选调比例要求的,实行考核与考察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 五 )考察 。在一定范围内采取民主测评、走访座谈、个别谈话等形式考察报考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 六 ) 选调

根据考试、考核和考察结果,经县公开选调县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提出建议名单,报县公开选调县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选调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反映的安排到相关单位工作。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公开选调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余波同志为组长,人社、编制、卫计、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开选调县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本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及其他相关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督,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和标准,确保公开选调工作有序进行。

岚皋县2017年公开选调县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22日

公开选调县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选调单位 选调专业
(岗位)
名额 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县卫计局局属事业单位 临床医学类(管理岗位)     面向镇卫生院院长,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任职镇卫生院院长五年以上(2012年8月31日前任职)。
县医院 妇产科医师 1     面向县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专业,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有五年以上妇产科工作经历(2012年8月31日前从事妇产科岗位工作)。
医学检验专
业技术人员
2     面向镇卫生院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医学检验专业,并取得检验技术(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有五年以上临床检验工作经历(2012年8月31日前从事临床检验岗位工作,全日制本科学历二年以上临床检验工作经历)。
医学影像
科医师
1     面向镇卫生院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专业,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具有医学影像执业资质,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有五年以上临床或医学影像工作经历(2012年8月31日前从事临床或医学影像岗位工作)。
县妇幼保健计划
生育服务中心
男科医师 1     面向镇卫生院院长,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任职镇卫生院院长五年以上(2012年8月31日前任职)。
护理专业
技术人员
1     面向镇卫生院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护理专业,并取得护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2012年8月31日前从事护理岗位工作,全日制本科学历二年以上工作经历)。
县中医院 中医临
床医师
1     面向镇卫生院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中医类临床医学专业,并取得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有五年以上中医临床岗位工作经历(2012年8月31日前从事中医临床岗位工作)。
城区公共卫生服务
管理中心
护理专业
技术人员
1     面向镇卫生院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护理学专业,并取得护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2012年8月31日前从事护理岗位工作,全日制本科学历二年以上工作经历)。
公卫工
作人员
1    面向镇卫生院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相关医学类专业(包括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药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专业),具有初级士及以上职称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有五年以上公共卫生工作经历(2012年8月31日前从事公共卫生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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