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生命通道 让出扬城真善美—— 我市开展“我为生命通道主动让行”公益宣传月活动

扬州卫生计生

7月26日,由扬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扬州市卫生计生委、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苏省扬州汽车运输集团公司、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扬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总台)联合主办,扬州市急救中心和FM96.7扬州健康生活广播承办的“我为生命通道主动让行” 启动仪式在宝龙广场举行。扬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调研员黄建军、扬州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骏、扬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总台)副台长周明涛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朱春涛江苏省扬州汽车运输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陈家宏、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副总经理石滨毅等领导以及涉及交通出行和机动车驾驶者志愿者代表出席了活动。



“我为生命通道主动让行”公益宣传月活动旨在支持急救事业发展,改进急救医疗服务,为全社会提供更加便利、快捷、安全的急救服务,教育、引导市民朋友们强化一个意识:在马路上稍微避让一下,对于您来说,只是浪费了几分钟的时间,但是也许就是这个小小的动作,就能够挽救一条生命,今天你让人明天人让你。



王骏在致辞中指出,时间就是生命,呼救就是命令!当120救护车执行抢救任务时,往往是在和死神赛跑。像心梗等疾病的最佳抢救时间只有几分钟,一旦错过最佳抢救时间,会导致患者出现多种并发症,甚至会危及生命。一些农药中毒者,如果能在中毒半个小时以内得到抢救,可能就可以保住生命,而对于煤气中毒者则是抢救得越早,效果越好。所以,多争取一分钟的宝贵时间,就多一分抢救成功率。


他希望,通过这项为期三个月活动逐渐形成全社会大力支持急救工作,大家共同参与最大限度让行生命通道的良好氛围,间接或直接地帮助每一个生命,为构建平安和谐的美好扬州,创造良好交通安全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现场播放热点视频:“深圳早高峰、千余车辆这样为急救车让路”)


(市交警支队祝警官介绍社会车辆让行救护车辆具体措施、解答如果车辆因此违规该如何处理等问题)


(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讲述“为生命通道主动让行”事例)


(志愿者代表发出倡议、宣读倡议书)


(院前急救驾驶员代表宣读承诺书)


(领导嘉宾共同按下仪式启动球,活动正式启动)


(社会各界代表在“我为生命通道主动让行”签名墙上承诺签名)



据介绍,整个公益宣传月活动期间,还将开展系列活动来提升市民社会公益意识,最大限度畅通生命通道,包括:



在城区公路十字路口绿岛处插入小型的“我为生命让行”的公益宣传展板,并发放倡议书提醒过往车辆及行人让行,提升民众自觉意识。


建立城市道路交通信息共享机制,以提高救护车通行能力,缩短急救反应与路途时间。


对不按规定避让120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联合集中执法。


全年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广泛深入地开展公益宣传,长期弘扬宣传“我为生命让行”的公民道德意识。


统筹规划全市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合理布局,规范急救急救分站和急救点建设,让老百姓能享受到更加高效的院前急救服务。



启动仪式结束后,市急救中心的一线急救人员设置咨询服务台,开展了现场救护知识宣传、自救互救知识展板展示、咨询,模型体验等服务。


法条链接:


2011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2017年4月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江苏省首部院前急救地方性法规——《南京市院前急救条例》,其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市急救中心提供道路交通实况信息,保障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优先通行,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采取措施确保应急车道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