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了恶性肿瘤(癌症),您会告诉患者病情吗?
前言:病人一旦查出患有癌症,医生和其家属往往选择隐瞒病情,不把真实情况告诉病人。其目的就是怕患者产生恐惧心理,甚至做出一些躁动、自杀等过激行为。这种做法到底值得效仿吗?先来看一则案例。
案例:四十几岁的中年女子,左侧颌面部部长一个“鸡蛋”大小的肿物,当地医院切除后发现是恶性肿瘤转移到颌面部,也就是说还有其他部位的原发肿瘤。后续的进一步检查确定了来源,是喉癌颌面部转移。遗憾的是,家属并没有遵照医嘱尽快给病人做后续治疗,是因担心患者知情后精神上不能承受,所以一直也没有采取治疗措施,也没把真实情况告诉患者本人。病情理所当然逐渐加重,原颌面部切除肿物的部位很快复发,肿瘤迅速增大到影响正常生活。病人找到医生时,虽然没有说更多的话,但医生能感觉到他强烈的治疗和求生欲望。
在面对癌症患者时,常常有病人家属强调要“保密”,即不要告诉患者真实病情。这种心态可以理解,但值得商榷。求生是人的本能,在知道自己患了癌症以后,大多数患者并不像我们想象得那么脆弱,那么容易“精神崩溃”。经过最初一段时间的绝望以后,会逐渐变得冷静,能够接受现实并正确面对。强烈的求生欲望会激发无穷的生命潜能,使他们迫切想了解自己的病情、积极治疗并希望最终战胜疾病。
记得之前有一对与癌魔作殊死搏斗的父子,在得知父亲患癌后,儿子并没有因此隐瞒病情,他告诉了父亲真实情况,让他完全知晓病情。父亲知晓病情后,可以积极参与整个治疗过程。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他就主动提出来暂停治疗;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时候继续治疗, 而家属也深入到整个治疗过程中,这就是医患共同决策的受益之处。
另外,告诉患者病情还有利于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防止产生对医生的不信任感。隐瞒病情的另一面,只能以一个较轻或容易治疗的病去“糊弄”患者,如果病情长期不见好的话,会导致患者怀疑医生的医术。
当然,我们主张告诉患者病情也不是无选择不讲方法地去乱说一气,也不意味着要告诉全部病情。根据患者的心理承受能力,在适当的时候,由适当的人,以一种适当的方式和语言告知患者。
因此,应主张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地不对癌症患者本人“保密”,这是为了更大限度地维护患者的根本权益,与保护性医疗措施不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