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病有所医
我省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病有所医
文章来源:云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7/6/29 14:34:40 阅读次数:125
新一轮医改以来
● 全省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 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3%、75%左右
● 实施了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6800多个
● 2016年,6个州市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本报讯(记者 陈晓波)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获悉,我省实施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深入推进医改,构建起全民医保体系,不断完善医疗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病有所医”,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自2009年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我省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构建起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全省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3%、75%左右,全面实施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启动实施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便了群众就医;在完善医疗服务网络方面,实施了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6800多个,建成覆盖县级并辐射到部分乡镇卫生院的远程医疗系统,持续实施了“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2015年,116个县(市)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6年,6个州市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纳入改革范围的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在推进药品保障制度改革方面,不断完善以省为单位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制度,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在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方面,办成了许多惠民实事,人民健康水平实现了“一升两降”:人均预期寿命由2010年的69.5岁提高到2015年的72.76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明显降低。还改革完善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分配机制,加快发展社会办医,普惠式、兜底型民生建设相继推开,有力保障和改善了民生。
据悉,我省将以公平可及和群众受益为目标,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深入推进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取得新突破。其中,将全面实施县级医院提质达标工程,每个县重点建好1所县级中心医院,力争到2020年底,全省90%左右的县级中心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全面落实医疗联合体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任务,三级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到今年底签约服务率达30%、重点人群达到60%以上,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