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卫计委“四个强化”规范医药设备采购管理

制药网



导读

强化监管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采购机制,降低医药费用;强化监测机制,保障临床用药;强化督导机制,实施通报约谈。近年来,亳州市卫生计生委多措并举通过“四个强化”,规范医药采购管理,加强医药采购监管并取得明显成效。


 
 


医药(图片来源于百度图片)


  一强化监管机制,明确工作职责。根据省药品耗材医用设备集中采购有关规定,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医药集中采购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负责医药集中采购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期间的监督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耗材质量和“两票制”落实情况的监督,合力推进医药采购工作。
 

  二强化采购机制,降低医药费用。严格执行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采购,50-200万元的非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全部通过市级政府采购平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耗材全部取消加成,通过实行带量采购工作压缩了虚高价格空间,CT、磁共振、B超等大型检查降低15%价格,降低公立医院的药占比和药品次均费用。2017年第一季度全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占比、耗材占比分别较2016年同期降低8.10%、0.15%,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同比下降0.87%、1.67%,门诊、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同比下降3.13%、27.81%。
 

制药机械(图片来源于百度图片)


  三强化监测机制,保障临床用药。每月对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配送率、入库率、重点监控药品采购占比及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短缺情况进行监测通报。对低价常用药配送率底、配送不及时影响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企业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列入黑名单。
 

  四强化督导机制,实施通报约谈。依托各级医药集中采购监管办公室和药事质控中心,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市医药集中采购督查,督查范围覆盖全市10家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和100家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对重点监控药品采购比例过高或使用不合理的进行通报,对网采落实不到位、监控药品采购比例排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县区和医疗机构进行重点约谈。


(来源:亳州市卫计委 作者:周雨荷 原标题:市卫计委“四个强化”规范医药设备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