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达沃思】药品医保支付价为何伤害生产企业?需防医院推患者院外购药!
6月13日,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公布《2017年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包含3780个药品,其中有2293个药品的医保支付价被调低,占比60%。可以看出,这个貌似对医院利好的文件,对制药企业而言,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利空。
在整个医药产业链,最弱势的群体是谁?不是医生,也不是消费者,更不是商业公司和药店。最弱势的当数药品生产者——制药企业!为什么这么说呢?君不见每次国家或者相关部门出台新医改政策,最后都变成药改,而药改的落脚点每次都是降药价,降药价的终极买单者青一色都是制药企业。
再来看产业链上的各个主体,制药企业为了让自己的产品尽快走进渠道,对商业公司大多迁就,对后者提出的利益要求会给予最大程度的满足。对药店终端,制药企业为了让自己的产品摆到显眼的位置,甚至会主动给药店一定的进店费。而对于医院,制药企业更是敢怒而不敢言,为了让自己的产品进入医院,并让医生多开处方,厂家不仅会降低药品价格,还会不惜重金冒着违法、违规的危险进行所谓的“公关”……
此前,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发挥医疗保险基金控费作用的意见》,对公立医院实行“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2293个药品的医保支付价被调低后,医院必然会通过“二次议价”方式,将药品价格压到比医保支付价更低,或者与医保支付价相近。因为只有这样,医院使用药品才会有利润。否则,医院药品开得越多,亏损就越大。而药品压价的直接受损者最后还是制药企业。
安徽省的《目录》出台后,与《目录》关系最密切的主体表面看是医院,实际上是生产企业,但医院是“最聪明”,“最有办法”的主体。对于《目录》中的药品,如果产品中标价格低于《目录》价格,那好,皆大欢喜,医院直接给患者开药就行了;如果产品中标价格高于《目录》价格,医院可以与生产企业进行“二次议价”,直到价格低于或者接近《目录》价格。
即使产品价格高于《目录》价格,而生产企业又不愿通过“二次议价”降低药价,医院也有办法:通过医生让患者到院外购药!
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把没钱赚,甚至亏损的药品推向社会药店,医院只给患者使用那些有利润的药品。二是避开了“药占比”考核,而“药占比”是很多医院目前最令管理者头痛的事情。
如此一来,医院是省却了不少麻烦,但却给患者带来了不少麻烦。他们不得不到院外购买药品。而如果这家药店是没有医保定点的,患者购药后无法获得费用报销,这对一般患者而言,是一件无法接受的事情。所以说,医院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让患者到院外购药,将麻烦推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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