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南华县医保中心充分发挥医保支付基础性作用 助力全县推进医改
云南医保
2017年以来,南华县认真执行全州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做到了“十统一”,通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方面取得积极作用。
首先,结合我县实际,全面实施以总额预算为基础,实行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相结合的复合型支付方式。即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开展按病种付费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方式改革,在民营医院实行总额预付包干及按床日付费,在乡镇卫生院和卫生室实行门诊总额预付住院按床日付费;其次,支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完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合理拉开县级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和省、州市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如省级起付线1200元,对规范转诊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按60%支付,对未经规范转诊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按40%支付;三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实行在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办法,门诊一般诊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在统筹区域内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住院取消住院起付线,合规医疗费全额纳入报销,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支付限额提高50%。
通过以上几项政策实施,充分发挥医保在深化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为“三医联动”改革打下坚实基础。今年1-4月,南华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享受待遇人次285396人,其中:省级医疗机构住院 640人、州市级医疗机构住院3364人、县级医疗机构住院6017人、乡镇医疗机构住院1022人,乡镇卫生院门诊170099人,村级门诊104254人。群众就医需求与分级诊疗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得到有效结合,基本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医改目标。
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段加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