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不合”就拉黑 福建保障药品供应下狠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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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断供声音此起彼伏!不久前,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发布了一则通知,公示一家药品生产企业不履约供货造成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短缺,这是福建自3月初开始执行2017年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挂网结果以来的第一家。
此次没有履约供货的产品有3种,分别是过氧化氢溶液、甲紫溶液、乳酸依沙吖啶溶液。通过福建省药品价格信息公众查询平台,输入挂网企业名称,查询到了这3个产品的医保最高销售限价和医保支付结算价。如下表:(点击图片可放大阅读)
福建省药采中心的通知指出,企业如有异议,必须在5月9日前(不含节假日)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如企业在公示期内无法提供证据,将被列为不诚信企业,并进行不良记录登记。
2017年2月初,福建在启动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时,专门针对供应保障提了三条要求。
一是对不守诚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供货的企业,一律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在省级平台公布并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不接受被列入不诚信记录及“黑名单”企业的报名申请,这次阳光采购就直接把2015年以来被福建省列入不诚信的9家企业拒之门外。
二是实行生产、流通企业责任连带制。对发现有带金销售、回扣促销等违法行为和不能按时供货、及时配送等违反合同的生产企业、流通(配送)企业,取消供货和配送资格,同时记入黑名单,上报国家卫计委及国务院医改办,并在网上公开通报。
三是对挂网企业实行履约质量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成绩,对诚实守信企业予以延续挂网优先采购。对不诚信企业随时予以撤销挂网,并按相关规定列入“黑名单”。
除此外,还有其他3种情况药企也会被“拉黑”。分别是:
不执行两票制,虚开增值税发票,进行“过票洗钱”;
生产的药品耗材通过代理商以底价包销、层层代理促销方式,由医药代表以回扣、财物等方式贿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促销;
贿赂医疗保障系统管理人员。
不过,福建省的“黑名单”制度,不只是针对药品耗材生产、配送企业。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打击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和侵害患者权益行为的通知》规定,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和医保医师,一经发现有行贿受贿、过度治疗与检查、虚开发票、虚报用药、虚增医疗人数以及虚开票据等各种骗保套保行为,一样会被拉入“黑名单”。同时明确,福建省医保基金拒绝支付被列入“黑名单”的相关机构所有产品货款或医保费用,并取消供应资格,解除医保相关资质。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在媒体和网站上进行公布。
虽说福建医改常被外界解读为强势,但对药企也不乏温情的一面。比如在货款结算方面,福建也是蛮拼的。福建省规定各区域医保基金从5月份开始,直接向配送企业支付采购货款,并且要在药品入库的次月15日前完成货款结算。这一举措将能解决长期以来的定点医疗机构、配送企业、医保部门之间的“三角债”问題,也将大大减轻药企的资金占用压力,提供资金周转效率。
对于普通百姓而言,一样有着暖心之举。比如该省在4月21日发布公告,调整了部分特殊病患用药的医保结算支付价,见下图:(点击图片可放大阅读)
来源:福建省医保办官网
这于白血病、肢端肥大症等重症患者绝对是福音!进口药品达希纳(通用名尼洛替尼) 对白血病患者治疗效果很好,原来只有新农合才纳入医保报销。自2017年5月1日起,享受人群从原先的新农合患者扩大到现在所有的参保人员,参保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白血病患者用药达希纳(尼洛替尼)也一并纳入医保报销,待遇跟原先的新农合患者相同。
今年3月份以来,福建省充分发挥医保的基础、杠杆和“引擎”作用,改变了以往不分药品属性、价格高低均按统一比例报销导致“劫贫济富”的做法,按照药品属性(治疗、辅助和营养),采取分类制定药品医保支付结算价,引导形成合理的用药习惯,优化用药结构,遏制药价虚高,将节约下来的医保基金真正用于最有需要的人,发挥医保基金的最大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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