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采购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

根据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2017年第17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以询价采购的方式采购一批医疗设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分包

名称

数量

单位

1

妇科用臭氧雾化治疗仪

2

2

心电监护仪

6

3

电动眼科手术床

1

耳鼻喉科手术床

1

4

光子治疗仪

1

5

硬性耳内窥镜

2

硬性鼻内窥镜

8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本采购项目属于其生产或经营范围。

(二)销售商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设备生产制造商具有有效的《生产企业许可证》。

(三)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注册证》。

(四)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渝北区中医院设备科索取询价文件。无论投标人索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索取询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17:30)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5日17:30止。

(三)招标文件购买费:招标文件购买费为0元/包。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条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六)投标开始时间:2017年5月17日08:30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17日09:00

(八)投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行政五楼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17年5月17日09:00

(十)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询价文件第二篇,一、招标项目明细),由投标人到渝北区中医院财务科张老师处缴纳现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当天09:00。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由投标人到财务科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且货物抵达我院指定地方后,由中标人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财务科咨询电话:(023)67816396

(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并递交了投标文件后主动放弃参与投标;

2、成交人无法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的;

3、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参与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4、经核实采用虚假手段或资质材料参与投标或谋取成交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

联系人:田老师

电  话:  023-67816680       13350326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