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套现屡禁不止 人社部将改进医保个人账户

云南医保

华夏时报王晓慧2017-05-02 10:18








      多家三甲医院医生涉及其中,与不法分子勾结伪造病历开处方;“业务员”派传单拉客,取药后迅速分销,有人一天能纯赚上万元……近日,有媒体爆出,深圳市多家公立三甲医院社保卡被疯狂套现。

对此,4月25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在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获悉相关情况以后,广东省和深圳人社部门已经及时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同时,人社部将研究改进个人账户的具体办法,从制度上进一步堵塞有关漏洞。

“医保个人账户功能异化,套现问题屡禁不止,比如,用它可在定点药店购买保健品或者消费品,这严重背离了其医疗支付的功能。”4月27日,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医保个人账户漏洞大、基金流失严重。

个账余额近5000亿

当前,我国医保基金分为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两部分,个人账户主要用于职工日常看病、购药的一般性支出,遵循的是“超支不补、节余归己”的原则,办理的初衷是从医保个人账户中提取一部分资金,用以支付职工日常生活中除住院以外产生的医疗费用,体现了医保政策的惠民特质,也简化了报销的手续。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门诊支付,社会统筹主要用于住院支付,前者是个人所有,后者是互助共济。”董登新称。

那么,为何会有那么多人想将个人账户资金套现?

“我工作近10年,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余额有2万多元,但平时从来不去医院看病,里面的钱根本用不到,钱取不出来又不能投资增值;所以,只能想办法把钱拿出来花。”4月27日,家住武汉的软件工程师马贤哲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找中介或者第三方套现几乎已是公开的秘密,甚至很多卖烟酒的零售店门口都会张贴着“医保卡套现”字样的小广告,不过,套现到手的资金比例较少,一般都是100块钱最终到手的钱也就是65元,甚至更少,其他资金大都由中介和相关医护人员提取。

据了解,除了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较多、钱花不出去外,还有一些是流动人口在转移过程中出现的套现现象。如农民工在A地打工后转到B地或者回老家,需要在异地续缴医保金,但出于怕麻烦等原因,部分人便想方设法套现,哪怕只能拿到50%的个人账户资金。

出于这样“专款专用”的规定,医保卡个人账户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在保职工支配账户资金的自由,形成了大量沉淀资金,从而造成了闲置。

根据人社部数据,2012年医保基金个人账户累计结余为2697亿元,2013年该数据为3323亿元,2014年为3913亿元,2015年该数据直接突破4000亿元,达到4429亿元。计算得知,近几年,医保基金个人账户累计结余每年的增幅分别为23%、18%和13%,虽然2016年的数据尚未发布,但按照这样的增幅来看,截至2016年的医保基金个人账户累计结余将接近5000亿元。

如何盘活个人账户?

换个角度来看,如此庞大的基金结余,与其沉睡,不如盘活资金。也就是说,一方面要打击非法的医保套现,另一方面也要改进现行的医保政策。

就此,也有专家表示,医保基金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是分离设计,职工无论怎么使用个人账户的资金,从制度上或许是背离了设计的初衷,但都不会对统筹账户资金构成危害,个人账户里的钱不管用来变现还是用来看病买药,对个人而言只是用来打酱油还是买药之间的选择。

据了解,为了盘活这部分资金,很多地区已经进行了积极探索,旨在为让个人账户的资金发挥其应有的功能,比如重庆力推“个人医保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只不过,这只是一些地方的尝试,尚未在全国层面形成统一规定,有些地方并未放开;上海、广东等地探索用个人账户结余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和发展老年长期护理保险;而厦门、镇江等地则允许个人账户基金让家庭成员使用,镇江通过降低个人账户划账比例、提高门诊报销比例,充分发挥个人账户的共济能力等;甚至,有一些地方放开了医保个人账户的限制,比如,北京医保基金个人缴纳部分在缴纳后即时打到职工的存折上,职工可以随时支取……

这些实践证明,赋予职工对医保个人账户支配更大的权利,不但没有影响医保资金的使用安全,反而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还从根本上杜绝了套现的乱象,大幅度节约了管理成本。

大道至简,医保政策的核心是确保“保者有其医”,主要提供的应是福利与服务,除了必要的管理之外,尽可能避免对参保者权益的不必要限制。如果说打击、遏制医保非法套现是“堵”,那么畅通医保异地转接和拓宽个人账户用途则是“疏”,疏堵结合才是上策,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说到底,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是持卡人自己的钱,理应对如何使用这笔钱拥有更多的选择权。

那么,医保的个人账户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下一步是否会取消医保的个人账户?

“若要改变现有制度架构,就必须重新修法,从统账结合重回现收现付,这是重大改革,需要谨慎论证。”董登新称。

对此,卢爱红指出,防范和打击医保欺诈骗保违法行为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人社部将在继续强化监管和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的同时,还要加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完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强化定点退出机制等。同时,研究改进个人账户的具体办法,从制度上进一步堵塞有关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