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多点执业的四大不
政策让基层新药店有云涌之可能,但它真的都能成功显现而达到预期目的么?
这不仅仅是资金、选址与联体问题,稍微细心的人都会在药店药品经营管理上有所考虑,特别是药师的使用。因为管理部门当然要加大对药店运营及药品的监管力度,对新药店宽进严出,严格处理新药店可能出现违规违法现象,保障医药市场安全运营而不给消费者带来危险与伤害,其中,会重点对药店药事服务水平质量加大监管力度。这无疑需要药店老板对药师选用及其熟练、规范的药事服务能力提前进行充分准备。
目前城市公立医院终端市场规模9000亿元,但增速在逐年下滑,而药店市场规模3000亿元,且大部分是非处方药。因此,取消以药养医后的公立医院医生处方会大量流向院外来到药店,这无疑给社会药店的发展带来无限商机。然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一直让药店药师使用成为难以解决的难题,这也恰恰是目前医药行业的最大短板。
2016年1月全国执业药师注册26.5万人,社会药店已占80%,而实际上有许多药店是在“挂牌”运营,药师十分短缺。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正式挂网后,药师及药事服务成为业界关注与讨论的热点,而能够解决的方法途径是药师多点执业。但目前我国药师多点执业的相关政策制度还没有出台。
在我国,药师主要分为医院药师和执业药师。按照我国现行的药师配置的相关管理规定,我国药师队伍缺口不小。广东省2015年推行执行药师多点执业模式,但一年多来注册为多点执业的药师并不多,主要原因是执业药师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约定不能兼职,这就阻止了他们多点执业。我国至今尚未出现医疗机构间的药师多点执业的模式,药师多点执业政策落地仍存在一些障碍,这就直接给新药店的规范、标准运营带来极大困难。
主要表现在:
药师多点执业政策流动的终端是社会药店?还是医疗机构?社会药店、医疗机构都有合理用药、控制医药费用的问题,所以社会药店和医疗机构都应该允许成为药师多点执业的职业点。但目前除了医院退休药师能到社会及新药店执业外,医院在职药师到社会及新药店执业或社会执业药师到医院执业还没有红头文件支持。
多点执业的药师是不是必须是执业药师?是不是只包括医院药师、执业药师两种药师,不包括地方职称药师?如果是执业药师,是不是任何来源如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社会药店的执业药师都可以?这也没有卫生部门与药监部门的政策精神。
药师能不能跨地域多点执业呢?广东执业药师多点执业限定为城市范围内,而全国范围及其他地区的药师多点执业地域目前还没有具体文件允许或限定。
究竟是人到药店去,还是通过互联网就可以多点执业?什么样的药品需要现场执业药师审核处方、指导合理用药,什么药的药品由多点执业药师通过互联网就可以审核处方?还有一名执业药师在几家单位多点执业合适?
这些问题均需要社会新开药店及分体药店老板们的考虑,不能盲目认为国家的医改大政方针给你们的扩大经营带来利好而不顾现实需要去大量开设新药店。
来源:医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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