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看看我们做了什么?
湖州卫生计生行政执法
为加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形成“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的良好社会风尚,湖州市卫生监督所紧扣《浙江省文明单位测评体表》要求,丰富创建内容,完善创建举措,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制定创建方案,抓常态化创建。将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提升单位形象的重要举措,列入2017年工作要点,并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制定了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提出了文明单位创建的目标、工作步骤、阶段任务、具体措施和创建要求,实行台账式管理,强调各科室的职责,从而使创建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克服“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思想,确保创建工作常态化。
二是丰富创建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先后开展了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成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文明上网、文明交通、文明服务等活动,深入基层开展结对帮扶、“我们的节日”等活动,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深化创建内涵。
三是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巩固创建成果。每季度所领导班子召开精神文明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年初制定创建规划,年终做好总结。同时在一楼大厅、楼梯口、楼道内等醒目位置,张贴文明宣传标语,单位网站开辟省级文明单位专栏,把文明建设融入工作环境当中,进一步营造讲文明、树新风的创建氛围,巩固创建成果。
文明无顶峰,创建无止境。回顾创建历程,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彰显了文明单位的辐射带头作用,全所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文明已成为自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