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再暴力伤医这就是下场!最高法与国家卫计委联合发布涉医犯罪案例
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召开依法惩处涉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新闻通气会,通报了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情况,并公布5起涉医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此次公布的5起典型案例包括“卢德坤故意杀人案”、“贺正平故意杀人案”、“王兴臣故意杀人案”、“向冰豪等故意伤害案”、“宋全喜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其中,卢德坤仅凭个人主观臆测,认为医生的诊治错误加重其病情,导致其花费数万元且妻子与其离婚,经过预谋,在医院公然持刀砍击两名医生,致1死1重伤,罪犯卢德坤已于2017年1月10日被依法执行死刑。贺正平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全额报销医疗费,却归咎于最初就诊的医院,在多次纠缠医务人员孔某和院长徐某后,持刀捅刺医务人员未成年亲属,致其重伤,法院依法判处贺正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宋全喜等在医院急诊大厅停尸、私设灵堂祭拜数日,严重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法院对宋全喜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郭燕红表示,下一步,国家卫生计生委将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于任何形式的伤医、扰序等违法犯罪“零容忍”。要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县级医院全覆盖,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法治教育和医学科普宣传,引导患者形成合理就医预期。同时加强督查督办和任务落实,建立督查、督办和约谈制度,发挥考核评价导向作用。
另悉,在此次新闻通气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马岩表示,最高法正在起草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有关司法解释,将对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定,确保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马岩表示,在依法惩处涉医犯罪的同时,人民法院也在切实做好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审判工作。对诉至人民法院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凡符合立案条件的,坚持“有案必立”;积极开展诉讼调解,引导当事双方理性解决纠纷;对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判决,防止矛盾激化升级,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
据马岩介绍,2016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医疗损害赔偿案件20833件,其中调解结案6489件,撤诉3572件。记者了解到,最高法已在去年印发的《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中,对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证明对象、举证责任、证据的审查判断等突出问题作出了规定。
据介绍,2016年,全国医疗纠纷比2015年下降6.7%,人民法院受理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下降7.5%,涉医违法案件下降14.1%。第三方人民调解成为解决医疗纠纷的主渠道,全国有7万余家医疗机构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
来源:健康报新闻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