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医药分开”改革构想 广东有了落地样本
门诊只看病不卖药,“医药分开”的改革构想,终于在广东有了落地样本。2月8日起到现在,作为广东探索“医药分开”的试点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率先取消门诊药房,让患者第一次体验了医院看病、药店买药的新鲜感觉。
当然,考虑到广州妇幼医疗中心的此轮试点尚且不满一月,如今就来评判其得失成败无疑为时尚早。然而基于过往经验,多数人还是倾向于认为,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应当是个好主意。一个显而易见的逻辑是,一旦医院取消药房不再卖药,所谓“以药养医”自然难以为继。或许有理由期待,以“医药分开”为切入口,新一轮的“医改”将有望真正破题。
可以预见,在未来势必会有越来越多的医院关闭门诊药房。之所以如此,一方面固然是源于行政指令的压力。“医药分开”业已在各个改革文件中一再出现,其逐步贯彻推行可说是大势所趋;另一方面,这其实也是利益权衡之后的理性选择。随着“取消药品加成”、“药品分类采购”、“两票制”等一揽子重拳打出,医院卖药已越发无利可图,门诊药品不再是盈利部门,其被切割、被“甩包袱”可谓理所当然。
事实上,在广东推出“医药分开”试点之前,不少医院早就主动求变,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将“药房”分隔出去。比如说,某些公立医院就尝试将药房交由医药公司进行托管,并以向后者收取“托管费”的方式获得补偿。而从舆论反馈来看,这一“经营权套现”模式,也引发了许多争议。与之相较,广州妇幼医疗中心所采取的“合作药店”模式,是否能避免这一问题?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自始至终医院都没有说清楚,它到底是如何甄选和确定所谓“指定合作医院”的?是有关部门牵线搭桥,还是采用市场化的招标竞标,抑或索性双方私下就敲定了?考虑到这一“联姻”所可能牵涉的巨大利益,公众显然更希望其能够以公开、透明、标准化的方式展开。也唯有这样,才能避免地下交易、寻租的负面联想,才能创造条件让更多药店公平地参与竞争。
任何改革,都是一个利益再分配的过程,“医药分开”亦是如此。过去,我们的“医改”往往只有行政驱动,而未能建立与之匹配的利益激励机制,故而总是被消解于无形。而今,随着新一轮医改渐行渐深,我们更是有必要理顺其间的利益关系。当公立医院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量而剥离门诊药房,公众在为其“主动让利惠民”的高觉悟鼓与呼之外,弄清楚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或许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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