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人民医院

为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发展,2月8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2012-2016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院被授予“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先进集体”称号。在此次表彰活动中,全疆共有2家医院获此荣誉,我院是乌鲁木齐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医院。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息息相关,平安建设是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载体,是维护人民利益,为人民群众所期盼的民心工程。多年来,我院党委始终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面对新形势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特点和我院人流量大、人员密集度高等相对复杂的情况,医院不断加大安防工作力度,以人防为根本,以物防为基础,以技防为方向,对薄弱环节、苗头性事件和已发生的纠纷按照预案及时采取措施,努力化解矛盾,处突能力不断提高。同时,根据医院病弱人群密度高的特殊情况,结合“集中整治”的各项活动,在院区广泛开展宣教,在门诊和病区巡查,坚决打击“医托”“医闹”,维护了良好的就医秩序。

近年来,医院以创建“平安科室”、“平安家庭”为重点,先后开展积“小安”为“大安”等平安建设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平安建设的各项机制。同时,我院不断增强安防力量,截至目前,医院安保队伍已达150余人,还先后投入资金近千万元,购置安保装备、消防器材并安装了一键式报警装置,1800多个摄像头已实现院内监控全覆盖,其中14个主要通道的高清摄像头与天山区公安分局联网。医院积极与辖区派出所建立联动机制,定期召开治安分析会议,沟通工作,进一步提高治安防范能力,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治安局面。同时,我院保卫部执行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每日23时至次日8时实行院区半封闭管理,节假日、敏感日前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严格落实开包检查、近身检查等安保措施,有效地保障了患者、家属和医护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在全院各族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现我院平安建设四率(安全感、满意度、知晓率、参与率)达99%以上,已形成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文、图/保卫部 成萱

 编辑/刘爱澜 排版/巴亚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