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十问

温州医保

一问:医保个人账户当年资金的使用范围?

答:个人账户分为当年资金和历年结余资金。个人账户当年资金只可用于支付本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普通、急诊)医疗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费用。

 

二问: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的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本人可用于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医疗费用(整形、美容等非治疗性医疗费用除外)。

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可用于支付在浙江省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的门诊医疗费用(整形、美容等非治疗性医疗费用除外);可用于支付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三问:什么是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答: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实行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近亲属应参加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

 

四问:申请个人账户家庭共济需要带什么材料?

答:授权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近亲属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到所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不需要近亲属前来办理

 

五问:具体的近亲属对象范围是什么?

答:近亲属是指参保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不包括参保人员兄弟姐妹以及配偶的父母。

 

六问: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可授权几个人?

答: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被授权的近亲属只能使用一个授权人的个人账户。

 

七问: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全市都实施吗?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答:目前,市本级、鹿城、龙湾、瓯海、开发区的参保人员可于12月19日开始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元旦后正式实施。其他县市区具体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八问:与近亲属绑定需要主动申请吗?

答:是的,需要参保人员主动向其所辖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九问:“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具体是什么?

答:我们把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列入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目前,列入的有狂犬病疫苗、流感疫苗、水痘疫苗、23价肺炎多糖疫苗、肠道病毒EV71灭活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轮状病毒疫苗、百白破脊灰和Hib五联疫苗、乙脑灭活疫苗、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C群流脑结合疫苗、甲乙肝联合疫苗、甲肝灭活疫苗、乙肝疫苗14类疫苗。

 

 

问: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人员如何享受待遇?

答:授权人和近亲属都是温州市区的(不包括洞头区)参保人员,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手续后,可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或本市定点医药机构直接刷卡结算;近亲属不是温州市区参保人员的,办理绑定手续后,才可持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医疗费发票原件等相关材料到授权人所辖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市医保中心:温州市学院中路303号市人力社保局2号楼3 88297727

鹿城区医保经办机构:温州市车站大道554号泰安大厦C幢二楼 88129816

瓯海区医保经办机构: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瓯海行政中心4号楼 88581216

龙湾区医保经办机构: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大道166 85987026

经开区医保经办机构:温州市经开区沙城街786 85851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