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居民医保卡6月1日起定点药店停刷啦

汤阴医保中心

       根据《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门诊账户结余部分使用范围的通知》(安人社办201621号)规定,从2016年6月1起,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门诊账户结余部分,仅限于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不得在定点零售药店使用。

      在此,汤阴医保中心温馨提示,此次规范医保卡使用范围仅限居民,职工医保卡不受影响。居民医保卡账户结余并不是作废,在我县定点医院门诊可以正常使用。目前,我县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是汤阴县人民医院、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