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医保 | 特殊慢性病申报鉴定服务指南

淮北医保

 提示点击上方"淮北医保"↑ 一键关注我们


特殊慢性病申报鉴定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淮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人社〔2016〕49)号第二项第六条第三款:特殊门诊慢性病是指患有恶性肿瘤需要进行放化疗的、尿毒症需要血液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需要抗排异治疗的、再生障碍性贫血需要“环孢素”药品治疗、血友病需要“人凝血因子”药品治疗的,由参保人员携带三甲医院相关科室医生拟定治疗方案加盖公章的《门诊特殊病治疗人员登记表》和医保证历本(医保卡),在工作日期间到淮北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特殊病种管理科窗口申报,由特殊病种管理科窗口即日办理。


二、承办机构

淮北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患有恶性肿瘤需要进行放化疗的、尿毒症需要血液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需要抗排异治疗的、再生障碍性贫血需要“环孢素”药品治疗、血友病需要“人凝血因子”药品治疗的,参加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参保缴费人员。


四、申请条件

患有恶性肿瘤需要进行放化疗的、尿毒症需要血液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需要抗排异治疗的、再生障碍性贫血需要“环孢素”药品治疗、血友病需要“人凝血因子”药品治疗的城镇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五、申报材料

1.三甲医院相关科室医生拟定治疗方案;

2.加盖公章的《门诊特殊病治疗人员登记表》;

3.医保证历本(医保卡)。


六、服务流程

1.申请:个人到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特殊病种管理科窗口申报;

2.审核: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特殊病种管理科窗口当场审核;

3.办理:对通过审核的,即时办理。


七、办理时限

即日办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淮北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特殊病种管理科

咨询电话:0561-3053025 



点击“淮北医保”公众号

底部导航栏“办事指南”

可查询各项服务指南



欢迎点击文章底部写留言发表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