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医改试点省即将发布:广东等四省纳入
编者按:按照南方都市报的消息,如果广东、江西、甘肃、吉林四省纳入第三批全国综合医改试点省份,那么医改试点省份将达到14个,占全国约一半的省份。
这14个省份为:
第一批四省:江苏、安徽、福建、青海
第二批七省:上海、浙江、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和宁夏
第三批四省:广东、江西、甘肃、吉林
而且第三批医改试点省份将在40天内公布,各位关注医改的人士请密切注意近期医改办的信息。
以下是南都的报道:
综合医改将继续扩围,近期就会有政策发布,截至今年年底全国或有约一半省份纳入到综合医改试点省。昨日,一名接近医改政策制定的人士告诉南都记者,公立医院改革将不断往下延伸。国家卫计委委属委管的44家医院,今年至少要有10家纳入到属地的公立医院改革。随着明年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开与覆盖,所有44所委属委管医院要纳入到公立医院改革。
公立医院改革明年全覆盖
新医改2009年起航,至今已经过去7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明年将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全面推开。
据了解,我国公立医院改革走了一条“城市-农村-城市与农村并行-省级综合”的改革路径。2010年2月,原卫生部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包括上海、深圳等16个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启动(2011年又增加北京为第17个试点城市)。此外,各省份也选择确定37城进行改革试点。此后几年,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再未扩大,公立医院的改革重心转向县级。
2012年,国办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在全国确定首批311个试点县开展综合改革。两年之后,国家卫计委、财政部等5部门又印发《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试点扩大到700个县,并最终在去年全面推开到所有县。
城市公立医院则在“初试”4年后,直到2014年国务院医改办才按照每省至少一个试点城市的原则,将试点城市增加到34个。此后,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齐头并进,去年增加到100个,今年增至200个。明年,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
试点省份今年新增七省区市
同时,省级综合医改试点也在去年启动。国务院医改办先在江苏、安徽、福建、青海四省开展综合医改试点。今年,新增上海、浙江、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和宁夏七省区市作为试点省份,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达到11个。
国家卫计委体改司副司长姚建红曾解释,随着医改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利益格局调整更复杂,体制机制性矛盾日益凸显,改革的联动性需要进一步加强,改革的推动力度需要加大。
上述接近医改政策制定的人士透露,今年开始国务院医改办开始加快以省为单位的综合改革试点,到年底可能会有一半省份纳入到综合医改试点省的行列,形成医改“半壁江山”。据介绍,目前吉林已将“积极申报力争成为东北三省一区(内蒙古自治区)首家国家综合医改试点省”列为该省深化医改六项工作突破之首,甘肃正积极申报国家综合医改试点省份。
公开资料显示,江西也可能被纳入第三批国家综合医改试点省。10月2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副司长姚建红、王虎组织国内知名医改专家,代表国务院医改办赴赣研究论证《江西省综合医改试点方案(2017-2020年)》。
此外,广东7月发布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工作要点》,也将“启动综合医改试点省建设”列为首要工作。目前,广东研究制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按程序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审核后,力争在今年年底前成为综合医改试点省并启动试点。
焦点:医改试点省十道必答题
综合医改意味着从单兵突进的改革走向系统协调,因而综合医改的第一道必答题就是:综合医改要由党政“一把手”亲自负责,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一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医保、医疗、医药相关部门由一位分管领导统一负责并充分授权。
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也是综合医改的重头工作之一。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多种形式医联体是主要内容。综合医改试点省的十道必答题还包括:解决药价虚高问题;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增加财政补助;改革现行以按项目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统一基本医保经办管理,成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以及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领导、保障、管理、监督责任。
采写:南都记者 吴斌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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